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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落实委员建议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5年10月20日 09:29 | 来源:联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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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无儿无女也不用愁了,住在养老院比住我以前的家舒服,条件也好得多,而且还有伴,也不会感到孤独。”近日,在平原县前曹镇敬老院里的五保老人张大妈,高兴地告诉前来看望她的远房亲戚。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已成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面对这一问题,平原县政协委员把关注的目光聚焦在老年人如何养老这个问题上。改善特困、独居、空巢老年弱势群体的生存条件,提高他们生活和生命质量,已成为委员建言的“热点”。在今年年初的平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平原县政协委员郑凤霞提出《关于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了该县民政局的高度重视,该局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予以落实。一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向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56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服务。二是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围绕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目标,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11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三是发展机构养老,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度用地计划,全县拿出24亩土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民办机构新增床位、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床位,政府按每张分别给予3.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建设补助,今年全县养老机构新增改造养老床位590余张。

  截至目前,全县城区建成公办社会福利院1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农村建成敬老院8所。

编辑:薛鑫

关键词:落实委员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 山东平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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