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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市政协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有所养

2015年10月26日 13:59 | 作者:王飞 | 来源:协商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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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飞 报道)日前,桦甸市政协组织委员就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调研。

  近年来,桦甸市委、市政府为解决人口快速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需求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从发展的角度看,还存在一些如相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低,管理不规范;养老服务队伍服务水平低;无证非法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依然存在,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医护型养老服务相对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

  为应对养老服务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难点问题,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协建议,要全面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有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更强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等方面,鼓励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参与社会养老工作。加大部门统筹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养老优惠政策落实,组织开展落实养老优惠政策的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民办养老机构是社会发展趋势和必然,因此培养、支持、兴办和有效管理民办养老机构很必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老年人中普遍存在疾病治疗、康复、功能训练等方面医疗需求,但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因此,发展“养老院+医院”新模式,有助于解决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的问题。卫生管理部门应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站点,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实现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双方共赢。

  市政协建议,要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逐步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重点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施策,解决无证非法经营问题。对于无法整改、管理较差、存在安全和管理隐患的无证经营养老机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在妥善分流安置入住老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养老机构,杜绝违法经营行为。

编辑:薛鑫

关键词:吉林桦甸市政协 调研 养老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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