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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需要多少成本引争论 折射公益组织缺有效监督

2015年10月28日 11:06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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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近日,一场关于“公益活动是否需要成本、需要多少成本”的争论在网上展开,争论双方是民间环保公益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和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蔡建旺,由于二人分别代表草根公益组织和政府管理部门,并且在公益行业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这场论战引起公益界广泛关注。

  公益活动是否需要成本?成本应该包括哪些?这些成本应该怎样支出?从哪里支出?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梳理争论双方的主要观点,并采访了一些公益从业人士,另外约请学者撰文,力图厘清这个公益界和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10%,出现在《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的这个百分比,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活动支出成本范围的“硬杠杠”。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公益组织运行成本的直接规定,只是对公益组织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等作出了简单的限制性规定。

  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依据此规定,国内公益慈善组织一直以来都有在接收的捐款中提取不超过10%的“管理费”的“明规则”。

  此次争论中,有一种声音主张:公益慈善组织从事公益活动的支出不应该从接收的善款中列支。

  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公益组织负责人认为,这场争论反映出我国公众慈善意识不成熟、公益慈善组织缺少有效监督、捐款的税收激励政策不够等不足。从事公益活动不需要成本、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的观念,会让一些公益组织陷入发展困境,工作人员也不可能职业化、专业化,直接限制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

  从事公益活动一定会有成本

  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公益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公益活动一定是有行政成本和管理成本支出的,即使缺钱给钱、缺物给物的传统慈善活动也同样有支出。当下争议颇多的“零成本公益”概念源自传统个人慈善模式,很多人都是通过无偿捐赠物资、金钱的方式来参与慈善活动,捐赠只是全部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证明所谓的慈善、公益“零成本”之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字头公募基金会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果想资助贫困山区的孩子,联系那个地方,找到、发现那些孩子,工作人员的吃、住、行等,都需要成本。

  捐赠行为发生前后,捐赠物资和金钱的收支管理过程必然要付出成本,以最简单的实施物资援助流程为例:发放捐赠物资前,对受益人群和区域的调查和信息采集,发布捐赠信息,再到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存、运送、发放、监管、后期评估等一系列环节,都需要投入人力和资金成本。

  冯永锋一直坚持的观点是,如果每个人都“自己去做公益”,自己当“公益快递小哥”,直接把物资搬运、分发到受益人手里,而不是委托公益组织执行,计算下来会发现,这种所谓“人人公益”的模式,公益成本是最高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组织进行志愿者培训时,他都会问几个关于捐款的问题。一是如果你想资助一个贫困山区的孩子,你会选择自己直接捐,还是通过公益组织捐款?通常选择自己直接捐款的人数更多些。二是当你给一家公益慈善组织捐款时,一家承诺所捐款项100%用于受助人,另一家明确说明所捐款项中有10%以内的资金用于机构的运作费用,你会捐款给哪家组织?这个问题答案的集中程度就更高了,几乎没有人会选择提取10%管理费的组织。三是如果自己直接捐款,要花多大成本去找这个山区的孩子?如果由公益组织来完成执行过程,是否需要成本,谁来支付成本呢?

  “我们发现,几乎所有捐款人都希望自己的钱一分不少地直接用在受助者身上。当我问到第三个问题时,往往是一片沉默。是啊,执行善款的这个过程难道是零成本吗?”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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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益 成本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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