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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提案“面对面”解决问题“实打实”

辽宁桓仁县政协重点提案协商会侧记

2015年11月04日 10:16 | 作者:张雷蕾 | 来源: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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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一站式’检车后,车主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既节约了时间,也减少了油耗。作为提案人,我对县公安局的办理非常满意,谢谢你们!”这是日前桓仁县政协重点提案协商会上的一幕。

  百姓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提案办理得如何,直接影响提案工作的总体质量。为切实提高重点提案办理率,桓仁县政协坚持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让提案人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办理情况当面汇报,是否满意当面表态,“面对面”叫板。

  案前当好“协调员”。作为提案办理的协调单位,县政协一直充当“主角”,忙提案整理、忙立案交办、忙案中督办,但承办单位往往并不重视,被动应付,反成“配角”。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县政协创新提案办理方式。重点提案确定后,由政协领导分包认领、落实责任;再由政协召开提案协调会,在充分听取分管县长办理意见后,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包案领导与承办单位直接沟通协调,集中听取办理情况。

  案中做好“监督员”。为使监督不再“虚飘飘”,重点提案协商会分两步进行。针对提案涉及的违章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监管、部分小区绿地被侵占、城区卫生死角等问题,协商会与承办单位一起视察后,再坐下来协商。

  《关于解决部分居民小区侵占绿地种菜的提案》近年来多次有委员提出,是个老大难问题,协商会上备受关注。视察让参会委员心中有数,提出问题更为尖锐。“同样是弃管小区,为什么有的绿地管理得好?”“个别私搭乱建为什么不折除?”“是不是管理上的原因?”……一连串质问抛向承办单位。县政府领导当场表态:“这项提案承办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目前的困难还很多。县政府一定会全力支持,做好提案跟进落实,请政协放心。”

  案后当好“陪审员”。重点提案办理得如何,需经过“三审”检验,政协要当好“陪审员”。承办单位自查为“一审”,交提案人手中审查为“二审”,提案协商会现场审为“三审”。

  在县城中心的实验小学及幼儿园附近有多家喜庆中心,每天都有放鞭炮办喜事的,严重干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居民反响很大。《关于学校周边烟花限燃的建议》连续三年被立案,始终没有解决,今年把此案列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县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制定了《关于学校周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礼炮)的通告》,并于5月15日开始施行。《通告》中明确了限放区域、时间、对象、法律责任,并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公开发布,圆满解决了问题,得到了百姓的认可。

  截止到目前,本溪县政协今年的8件重点提案已有6件得到落实,委员表示满意,顺利通过审查结案。

编辑:薛鑫

关键词:辽宁桓仁县政协 重点提案 重点提案协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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