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企·民企>锐·评论锐·评论

农村改革 叫醒村里的“沉睡资产”

2015年11月05日 13:55 | 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这次改革方案,不仅对集体土地,还对宅基地、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如何处置,做出了具体规范,可以说是各地因地制宜“蹚路子”的“尚方宝剑”。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行进到历史关头的农村改革做出部署。这一顶层设计方案涉及农村改革的方方面面,包括集体产权、农业经营、支持保护、城乡一体化、社会治理等诸多领域。其中,各界最为关注的,当属产权制度改革,将对农村宅基地探索自愿有偿退出,以及开展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这被专家称作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

  “沉睡的资产”,其实并不神秘,就在村里的田间地头。一直以来,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权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不少宝贵土地宁可撂荒,也难以变现。如何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有更多财产权利,从而激活农村要素市场活力,是摆在治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

  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最为基本的要义。这次改革方案,不仅对集体土地,还对宅基地、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如何处置,做出了具体规范,可以说是各地因地制宜“蹚路子”的“尚方宝剑”。用好这把“尚方宝剑”,一则还给农民本该拥有的权益,二则可以做好“富农”这篇文章,三则有利于就近城镇化,建立起农村集体成员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

  知易行难。农村改革的这些举措,早在三中全会时便给出了方向性设计,然而一些地方依旧“推不动、理还乱”。究其原因,有地方干部畏首畏尾、不作为的因素,也有农村“两委”班子的建设问题。这次明确提出探索剥离“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经分开”,有利于防止产权改革过程中的私分鲸吞、“小官大贪”。

  当然,这么说,不等于鼓励产权私有化。改革改的只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要守住的底线是集体产权的公有制,以及耕地的红线,都事关农民根本利益,不能被忽悠、跑了偏、走了样。

  “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当年的包产到户,就是从所有制角度破冰,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子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把顶层设计落实到县乡、村组,还需要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在最大限度捍卫弱势群体利益的基点上,再杀出发展农村生产力的一条新路来。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农村改革 宅基地 集体土地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