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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 甘肃内蒙最多

2015年11月12日 09:26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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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邹城市田黄镇下鲍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冯现合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问题。冯现合伙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委员将村集体收入119.5万元坐收坐支;将村集体59.3亩河滩地违规对外发包;套取村集体资金6700元。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孔红岩监管不力。邹城市纪委给予冯现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孔红岩党内警告处分。

  2. 嘉祥县梁宝寺镇桑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小勇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孙小勇任职期间,坐收坐支房屋拆迁补偿款252.7万元;虚列地上附属物补偿10.6万元用于村级招待费支出。经嘉祥县纪委批准,梁宝寺镇党委给予孙小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相二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学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作风粗暴等问题。王学富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相二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建设用地,王学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屡次与村民打架致人轻伤;违规处理上级划拨水泥问题及占道建房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河东区纪委给予王学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 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邱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国林非法占地、挪用资金等问题。陈国林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转让集体土地100平方米,非法占地8008平方米修建停车场;挪用村集体资金47万元借给亲属使用;监管不力造成本村村民计划外生育;参与赌博;超标准列支招待费5.5万元,白条列支138.8万元;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费用1.2万元。陵城区纪委给予陈国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中郭村党支部书记郭金等人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郭金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村两委集体研究,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2.5625万元,用于村内路灯拉设、修路、招待、出工等开支。沙镇镇党委给予郭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郭兴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郭严、村委会委员郭兴亮、村委会委员王焕芹党内警告处分。

  6. 临清市金郝庄镇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江臣违反财经纪律使用邢临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问题。刘江臣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邢临高速公路所占37.1亩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及部分青苗附属物补偿款共计13.11375万元列入村账,全部用于村级招待、路面平整等开支。临清市纪委给予刘江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叶县夏李乡坟沟村党支部原委员王国志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王国志利用兼任坟沟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坟沟村征地补偿款7.77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3月,王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 获嘉县发改委原主任王志宏受贿问题。王志宏与副主任李庭君、农业经济股股长沈宏羽协商,以获嘉县发改委名义收取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方赞助费40.5万余元,收取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的村民赞助费12万元,对此,王志宏负直接责任,另外,王志宏还收受贿赂64万元。王志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2015年2月,李庭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沈宏羽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 濮阳县户部寨镇原副镇长任永远套取惠农补贴问题。任永远利用职务便利,组织该镇八个管区书记以辖区村民的名义为种植的小麦投保,编造虚假理赔手续,套取小麦保险补贴36万余元。任永远将其中29万余元分发给户部寨镇的八个管区书记,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和管区公务开支,剩余款项用于公务支出并将其中1.5万元占为己有。2015年4月,任永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 长葛市坡胡镇敬老院原院长胡德贪污民生资金问题。胡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资金3.41万元。2015年9月,胡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5. 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井建军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井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600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1600元。绳岗村委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用于村务支出;连续两年春节期间,顶风违规购置节礼分发给村组党员干部,共计9900元。2015年7月,井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袁铺村党支部原书记柯尊付、村原财经委员袁青山,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组集体土地补偿款12.1万元非法谋取利益。2015年9月,大冶市纪委分别给予柯尊付、袁青山开除党籍处分。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柯尊付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袁青山有期徒刑二年。

  2. 夏康在担任郧西县城关镇财政所所长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3.29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2.5091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共计5万元。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处夏康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5年7月和9月,郧西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夏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 天门市张港镇罐头尖村党支部委员、村财经委员肖力丰截留新农保资金5.08万元,供自己使用。2015年7月1日,张港镇纪委给予肖力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安乡县畜牧水产局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安乡县畜牧水产局挪用燃油补贴资金206.6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不足和支付水产示范园区项目建设;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坐支应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92.54万元。该局原局长高来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管项目和渔政水产工作的副局长余新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虢桂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计股股长张献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渔政站站长潘新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渔政站副站长兼出纳覃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双牌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原工作人员黄薇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问题。黄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抽取结账发票、伪造医保补偿单据、重复报账等方式,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15.4284万元。2015年3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黄薇有期徒刑五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2015年6月,双牌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并报双牌县人民政府同意,给予黄薇行政开除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饶平县高堂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标和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问题。县农业局拨款1万元作为高塘镇西林村“氨化牛”及挖建“氨化池”项目经费,许标和侵吞2100元;镇民政办拨给西林村春节特困户救济慰问金7000元,许标和侵吞3600元。许标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高州市平山镇乐泗村村委会违纪问题。该村村委会副主任韦玄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3000元。该村妇女主任葛玉英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2100元。韦玄胜、葛玉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台山市冲蒌镇西海村村委会民兵营长、出纳伍志明挪用公款问题。伍志明接手村委会出纳工作后,以个人名义开设两个账户来管理村委会大部分集体资金,分别存入88.7412万元、96.2345万元集体资金,并于2015年1至3月挪用1.4419万元,3月12日归还。伍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南宁市武鸣县审计局原局长黄启兴收受中介好处费问题。黄启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中介公司谋取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9万元。2015年9月,黄启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柳州市柳城县马山乡城建办原助理韦德权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韦德权利用其主管马山乡危房改造补贴的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的便利,收受危房改造户给予的财物72笔共计11.05万元。2015年9月,韦德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甲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汤永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汤永忠在任职期间,不经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做主签字批准将村委会集体资金借给本人和家人使用共计105.4万元,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价格为77.83万元丰田汽车供家人使用,退职后未移交并私自变卖。2015年9月,汤永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梧州市藤县天平镇新陈村村委会原主任何文敬索要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何文敬利用职务便利,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要好处费1.4万元;伪造材料为他人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9万元,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2015年9月,何文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防城港市防城区国营十万山华侨林场原太平管区党支部书记覃兴雄、主任朱俊流贪污等问题。覃兴雄和朱俊流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太平管区村民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民房受灾倒塌恢复重建工作过程中,非法收受村民“好处费”共4.73万元。其中,覃兴雄分得2.09万元,朱俊流分得1.73万元。覃兴雄在出具林地承包证明过程中收受好处费5000元。2015年7月,覃兴雄、朱俊流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2人的刑事责任。

  6. 钦州市浦北县大成镇村镇规划建设所原副所长张传良收受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张传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过程中,分27次收受该镇15个村委27名村干部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送的好处费共计5.33万元。2015年9月,张传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7.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垌心小学原校长孙富治私自截留学生伙食费问题。孙富治私自截留该校学生伙食费共计7.78万元,以领导补助的名义发放给学校班子成员及相关财务人员。2015年9月,孙富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琼海市长坡镇孟文村村委会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孟文村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使用村集体资金15.785万元,组织村干部外出旅游。该村村委会使用村集体资金16.429万元,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2015年8月21日,经长坡镇党委批准,长坡镇纪委给予孟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其他村干部吴日亮、许道喜、欧秋霞、黄守望、黄昌洪党内警告处分,责成以上6人将应由个人负担的旅游费用及领取补贴款退还孟文村村委会。

  2. 乐东县黄流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文奇虚报误工补贴、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刘文奇以搞计生、抓征地、环境卫生与村道整治、换届选举等工作为由,在海口、东方、三亚、陵水、昌江等地饭馆消费开支共81.2886万元;为5名村“两委”干部虚报误工补贴共计5万元;收受他人好处费1.5万元。2015年9月22日,乐东县纪委给予刘文奇开除党籍处分。本案所涉违纪款项已要求退回并上缴国库。(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 涪陵区李渡街道岚马村党支部书记曾召文、村委会原主任张德文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岚马村实施财政奖补一事一议便民路项目时,村委会主任张德文与材料供应商秦某某商量,以增加水泥、岩沙单价的形式多报材料费1万元。材料款结账后,秦某某通过曾召文将多报的材料费1万元带给张德文,曾召文与张德文商量后,以给村社干部发误工补助为名,将此款分发给了村社干部,其中曾召文、张德文各分得1750元。2015年9月,涪陵区李渡街道党工委分别给予曾召文、张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党总支原书记周德跃受贿问题。周德跃按照镇政府的安排在浸河村负责组织实施该村和浸公路、河西公路路基建设工程过程中,利用担任浸河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的职务之便,邀请宋某某先后承建了和浸公路的徐家沟至楠竹林段、河西公路两个路基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周德跃先后两次收受宋某某送的感谢费共计7.5万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8月,璧山区纪委给予周德跃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巫溪县下堡镇安里村党支部原书记曹子俊贪污问题。下堡镇安里村村级公路陆续发生水毁,镇政府委托安里村村委会负责整修,待整修工程竣工后按照实际开支予以报销。曹子俊经手组织人员整修了部分路段,实际开支7.035万元,在镇政府报销工程款9.9457万元,从中虚报2.9107万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9月,巫溪县纪委给予曹子俊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曹子俊的刑事责任。

  4. 酉阳县交通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华忠受贿问题。李华忠利用担任酉阳县渡口管理所所长的职务之便,在负责酉阳县渡口管理所工程项目发包、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指定工程承建人田某某、崔某某、冉家某和冉义某承建酉阳县渡口管理所的渡口码头改造、人行吊桥维修和新建等工程,并在工程验收和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事后收受上述人员所送人民币共计35万元。2015年8月,酉阳县纪委给予李华忠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酉阳县交通委员会已免去李华忠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重庆市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纪检监察机关 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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