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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粮食价格及粮食安全

2015年11月16日 08:5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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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卫小春:稳定粮食生产资料市场价格

近年来,在粮食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主要有粮食生产成本上涨较快、市场保护价政策起不到“保护”作用、“粮补”变“地补”、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缓慢、基础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适当调控稳定粮食生产资料市场价格。重点支持粮食企业购销网点和农资供应网点建设,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确保农民买到价平、质优的农资商品,降低粮农生产成本。落实好财政贴息惠民政策,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和一级经销商提高农资生产及储备总量。加大对粮食购销、农资生产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和贴息资金的监管力度,防止财政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另外,提高粮食补贴补助标准,或直接把优质粮种发放到农民手中。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动态管理政策。充分发挥最低保护价政策对市场的良性引导,起到“保护”作用。将粮食最低收购价与农民种粮成本实行联动,对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动态”管理,达到粮食生产成本涨幅与粮食价格变动之间的基本均衡,确保种粮农民的实际收益不下降。

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建议将现行的支农资金(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资金、农业部门的标准良田建设资金、交通部门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建设及节水和灌区配套等资金)科学整合,建立专项资金整合试点,研究制定整合支农资金、项目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按“渠道不变,管理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重点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金对粮食生产的激励效应。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同时,鼓励土地流转,对生产经营大户给予补助奖励。同时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为土地转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农林大学教授赖钟雄:加大粮食补贴力度 提高种粮效益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扶粮政策,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一,不少省份仍存在种粮成本过高效益偏差,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实际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粮食补贴的力度,提高种粮效益。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取决于种粮的效益。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农资价格的上涨过快,导致种粮的成本在不断上涨。种粮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和进城务工的比较收益急剧下降,种粮农民流失严重,实际种粮面积减少。为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在当前粮价不可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国家需继续加大对粮食价格的补贴力度,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经济效益。

探索有效的粮食价格补贴发放方式,调动粮农的积极性。目前种粮各项补贴呈现小而分散的现象,加之基层由于工作量大、操作困难等原因,实施中大部分都是按农民土地承包面积发放,很难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建议售粮时按售粮的数量来实行“阶梯式”补贴,卖粮越多补贴越多。将粮食补贴落实到“粮”上,促进粮食生产。

粮食价格补贴政策应从利于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效益和粮食产量的方向完善。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效益的根本方法是走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种植,推广良种种植规模。建议地方政府将专项补助资金改为按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多少来分档次区分发放,避免种粮专业户跑项目资金,专心种粮,鼓励他们在农机及农田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

建立不同粮食产区分类定价机制,有助于保证边远山区粮食种植面积。对于粮食最低保护价,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全国统一定价,一年一价的形式。这对于粮食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成本较低的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边远山区由于种粮成本高,出现亏损和效益低的状况,不利于鼓励他们种粮的积极性。而粮食主销区的自产粮能有效缓解调粮压力,更应鼓励其从事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步提高粮食自给率。建议按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分类区别确定粮食最低保护价,确保不同地区的粮食种植面积,保证粮食安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粮食价格 粮食安全 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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