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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11月23日 10:1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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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副会长龙新民:非遗项目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极广,这么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全部传承和保护,难度非常大。因此,建议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第一类是国家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国家文化、文物管理部门认定,包括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各民族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项目等,这是必须传承和弘扬的项目。建议对国家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大扶持力度,特别要在减免税收、开拓市场、培养和扶持传承人上下功夫。

第二类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省级政府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具体政策由省级部门研究制定。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非遗项目传承人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个别条件好一些的省市每人每年可补贴2万元。对这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当传承好、保护好。

第三类是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一部分数量很大,地方也有保护和发展非遗项目的积极性。建议尊重市、县级地方政府意见,由他们来研究和确定具体政策和办法。地方政府认为市、县需要传承、保护的项目,又有条件给予保护的,可以传承一批、保护一批、发展一批。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则应允许其自由发展,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和传承人按市场规律去运作。政府可以完全放开,不征收税费,不设限设卡,不需要申报审批。一些属于地方民俗风情的,不一定要上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来对待,非遗新的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规划,使其有更好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创新非遗传承人培养方式


目前,我国非遗保护取得重要成绩,也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整体性保护需要加强规划,抢救性保护需要加强组织,生产性保护需要加强扶持,工作核心仍然是以建立完善的传承体系为目标的传承人培养工作。传承人的培养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建议将非遗传承人培养纳入现代教育体系。

2013年8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福建省文化厅在莆田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推动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与莆田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合作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才。

此前,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由于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难以招生。而全国工艺美术重镇莆田每年的文化产业产值都在100亿元以上,不少企业从事的传统工艺项目是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这些企业也都普遍存在招工难及招工后年轻人需要较长时间培训的问题。为此,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与4家传统工艺美术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培养金镶玉制作工艺和木雕工艺两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首期试点招生200名,第一学年主要是文化课,第二学年以专业技能课教学为主,第三学年是专业实习期,学生直接参与工艺品的设计与制作,融入实际创作过程。这种传承方式是一种招工与招生互通,毕业与就业衔接,教授与非遗传承人共同授课,企业生产与非遗传承融合的新模式。

非遗传承人培养是非遗传承的核心,在探索和总结各种有效方式加强传承人培养的同时,还要进一步重视通过宣传和针对性的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对传承人的价值认知,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以综合措施保障非遗传承的持续性。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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