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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11月23日 10:1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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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发言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李选生:加大青海藏区非遗保护力度


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交融的省份。目前,青海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保护难度加大。青海藏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以村落或家族式传承,这种传承方式较脆弱,目前传承人大都年事已高,后继乏人;随着城镇化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一部分世居牧民迁出旧居,承载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越来越少。二、认识尚待加强。青海藏区各级政府已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列入议事日程,但民众的文化自觉和主动性还不够;政府投入不足也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法律意识淡薄。青海藏区多数地方没有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保护规划和保护制度,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人才缺乏,经费困难。

对此建议:

一、 建立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奖励机制,提高对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助水平。

二、 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的专项基金。

三、 提高藏区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研究出台适合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细则,使保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四、 加快青海省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音像资料资源。

五、 加大引导群众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力度。此外,要在藏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养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研究中心主任邓丽丽:用“本地化+互联网”推动非遗保护与传承


在有效推进中国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应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用“本地化+互联网”的机制,广泛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同时,着眼于后几代年轻人的传承培养,逐步解决非遗传承的现实问题和长远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传承保护机制。具体想法有三点:

一、 传承人的作品和技艺应着重于本地化保护、本地化传承。建议在各地保持非遗原生态条件下,建立非遗传承人的本地化传承基地。对这样的基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不同地域情况和不同规模,在原先给予传承人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对地方基地的政策倾斜与资金投入。用于新一代传承人的基础培训,开发本地特色的非遗产品,带动就业,缓解贫困,使非遗传承有扎实的基础。

二、 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搭建非遗通向世界的平台。建议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来搭建非遗外向传播、广泛联结的平台。例如,在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基础上,扩展这个网络平台的功能和内容,最大限度地展示和传播中国非遗传承人及其作品、技艺,增加关注度。

三、 在互联网时代,将非遗传承发展的主导力量,放在80后、90后的年轻人身上。建议要特别关注80后、90后对非遗的兴趣和需要,鼓励他们担当起保护和传承的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80后、90后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认识;设立奖项,鼓励年轻人将非遗和现代需求融合,进行创新性设计;还可对80后、90后从事相关非遗传承的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执行理事长陈四光:建立全国非遗传承中心


目前,非遗事业的发展存在着一些问题:重理论研究,缺少市场调查;非遗资金少而散,税收重;非遗产品成本过高;非遗传承缺乏生活化、常态化;人才培养单一,后续力量不足。

要想解决非遗发展中的问题,必须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拓宽非遗发展出路,必须跨界发展,实现互联互通。要广泛依托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研究机构进行广泛社会调查,了解市场需求,依托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计产品;依托传承人工作室和生产企业,根据设计的内容生产产品;依托特色街区、旅游景点、博物馆商店、互联网,进行文化商品流通,满足市场需求,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进入这种良性循环的状态,才能真正解决非遗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非遗发展是系统工程,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让非遗文化与市场成功对接,通过市场流通实现非遗“活态化”发展,以展示带动流通,以流通实现传承,流通才是最好的保护与传承。现阶段,应该建立非遗示范基地,打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的建立,需要国家的扶持。一是专项土地划拨。享受建设博物馆政策,给予专项土地划拨。二是定向资金扶持。对“中心”及进驻“中心”的传承人和企业给予定向资金扶持,给予贴息或无息贷款。三是减免税。享受国家增值税、所得税减免或全额反税政策。四是出台扶持非遗基金会社会捐赠全额免税。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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