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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党组出台实施意见夯实“两个责任”

2015年11月24日 10:39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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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近日制定了《全国总工会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彻到工会工作中,着力夯实“两个责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高度重视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各级工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工会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李玉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落实“两个责任”作出部署,要求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

《实施意见》体现了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着力明晰责任内容,规范工会各级党组织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制度建设等7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纪检组织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等4个方面的监督责任,突出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强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同时对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强化了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报告、约谈、检查、考核等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而被追责的情形、内容、方式等作出明确,强调权责一致、“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全国总工会 党组出台实施意见 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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