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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民主党派,为何民革排在前

2015年11月30日 11:06 | 来源:党派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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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最早:中国致公党(1925年10月)

人数最多:中国民主同盟(截止到2014年底25.8万余人)

排名最靠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副省长最多:民盟(6人,北京、江苏、湖北、重庆、贵州、陕西)

在中国政党体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习惯的排列顺序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这样的排列顺序是根据各民主党派及其代表人物参加民主爱国斗争的历史与行动,并经过充分协商的结果。

一、 响应“五一口号”时部分民主党派的自行排序及响应先后是确定八个民主党派排序的重要基础

中国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产生的,从成立之日起就是具有联盟性质的政党。在抗日反蒋和争取民主的斗争中,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帮助下,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最终作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和走新民主主义道路的抉择。

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取得节节胜利,为了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中共中央于4月30日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郑重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迅速得到了在香港和内地的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

1948年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马叙伦、王绍鏊,致公党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谭平山,无党派郭沫若,在香港联合致电毛泽东,盛赞中共“五一”号召,并通电全国响应(简称“五月五日通电”)。5月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积极响应“五一口号”。5月23日,中国民主建国会在秘密召开的常务理监事会议上作出决议:“赞成中共‘五一’号召筹开新政协,成立联合政府,并推章乃器、孙起孟为驻港代表,同中共驻港负责人及其他民主党派驻港负责人保持联系。”

根据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口号”的顺序,形成了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台盟、民建的排序。

二、 筹备新政协过程中各民主党派的排序有所调整

1948年9月18日,当由香港北上解放区的第一批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等已经起程但尚未到达之际,中共中央即致电东北局,要求在民主人士到达哈尔滨后,由高岗、洛甫、林枫代表东北局,征询他们对召开新政协会议的意见;当北平民主人士符定一、吴晗、刘清扬等到达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后,周恩来多次前去看望,听取他们对筹备召开新政协的意见。随后,周恩来根据自己以及中央统战部同在李家庄的民主人士的会商情况,拟定了一份《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文件草案,经毛泽东审定后,于10月8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发东北局高岗、李富春,向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征求意见。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提出:“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为新的政协筹备会参加人员。这事实上基本确定了我国多党合作中参加党派的基本条件、主要标准和主要范围。在文件的附件《提议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单位表》中,对各民主党派的排序是: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民建。此顺序的主要依据在“五月五日通电”基础上以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号召的先后次序。

为了使新政协参加党派更具有代表性,中共决定对所拟新政协参加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中共在《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中特别指出:“所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单位是否适当,有无增加或减少,均请诸先生考虑见复。”

当时,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大多尚在香港或正在北上解放区途中,沈钧儒等人希望中共能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文件草案转发香港,以征求在港民主人士的意见。于是中共中央很快于10月30日致电香港分局,着其即抄送在港的各党派人士,“并由潘汉年、连贯分访他们或邀请他们一起聚谈,征询他们意见”。

从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共有三批民主人士从香港北上到达东北解放区,中共中央指派东北局负责人高岗、李富春组织了两场座谈会,就新政协的召开、参加者、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等进行了讨论。中共香港分局负责人方方、潘汉年也根据中央的指示,就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具体问题征求了在港各有关民主党派的意见。

与此同时,对于从上海和平津的陆续汇聚到中央统战部所在地河北李家庄的民主人士,如符定一、胡愈之、吴晗、周新民、雷洁琼、楚图南、田汉等,中央统战部也多次组织他们座谈周恩来起草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和统战部起草经周恩来批准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等,听取他们对筹备召开新政协的意见和想法。

经过反复协商,中共中央在充分吸纳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于1948年11月25日,同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达成了共同协议。协议认为新政协筹备会应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组成,计有23个单位参加,其中党派参加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此时的各民主党派排列顺序与中共在《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提出顺序完全一致,证明各民主党派对这一顺序是认可的。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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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主党派 民革 致公党 民盟 民进 农工党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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