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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委员赴省法院开展视察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助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信息化建设一臂之力

2015年12月01日 14:07 | 作者:刘廷艳 | 来源:协商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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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组听取省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电子法院”。   徐子茵 摄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其中,人民法院改革是改革“重头戏”之一。去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4月22日,我省法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平衡有序、规范务实推进。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召开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吉林高院推进电子法院建设的经验,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法院信息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在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指出,“我省司法改革力度大,步子稳、效果好,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短短数月,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何能取得如此显著成效?“电子法院”又有什么样的“特异功能”?11月26日,省政协主席黄燕明率领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赴省法院“一探究竟”。省政协副主席别胜学、支建华、王尔智,秘书长包伟参加视察活动。

带着好奇心,委员们来到了“电子法院”体验区,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介绍:“当事人通过‘电子法院’,在家里就能立案。今年8月至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57074件,其中网上立案19398件,占同期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4%。目前,吉林电子法院处于网上审理阶段的案件9017件,已审结4494件。”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查控、网上信访……群众不用出门,信息“跑”起来,信息化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让参观的政协委员们不时发出赞叹。

“以前准备好材料,再跑到法院,可能要花十几个小时,现在律师助理动动手指,点击鼠标就可轻松完成。”省政协委员、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对信息化的便捷有切身感受。

在数据集中管理平台页面,省法院工作人员以案由作为检索项列出立案情况,民事、刑事、行政各类案件中哪些案件高发、哪些案件同比上升幅度大、哪些案件下降,随着鼠标点击迅速呈现,一目了然。黄燕明表示,“这些数据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要充分利用起来,及时汇总、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实践证明,哪里有创新,哪里就有无限的活力;哪里有改革的担当,哪里就有生动的局面。”观看了“电子法院”演示,委员们发出这样的感慨。

座谈会上,王常松介绍了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和电子法院建设的情况。他说,“自2014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我省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务实推进。主要做法是坚持以上率下推进改革,严格落实法官员额目标,以案定人确定法官数量,规定院领导入额比例和办案指标,优化审判组织配置,坚持公平公正选任法官。为此,改革的初步成效已经得到显现——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司改工作平稳有序,法官责任心不断增强。”全国政协委员王欣、车黎明,省政协委员张嘉良、韩秋红、张艳秋、冯堤、于晶华、王俪潼、吴义春纷纷对省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和电子法院的建设“点赞”,并结合实际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王欣表示,“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在各领域的运用,互联网技术正在以高速发展的态势走进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省法院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开通了“互联网+吉林电子法院”,强力推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希望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政务信息共享模式,提高全省的政务效率,为企业、个人带来更多便利。

“改出了效率、改出了质量、改出了责任心。”车黎明对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高度评价。他建议,要改革法院内部分配制度,不能吃大锅饭,要多劳多得,把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改革势必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要及时化解消极情绪,激发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希望让更多的民主力量参与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当中。

“作为律师,我们是司法机制改革最大受益者。”张嘉良表示,改革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提高了工作效率,进而增加了收入。真正地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效地降低了司法成本,让案件审理以审判为中心,将决定审判的因素从庭外带回庭内,让更多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培养一直处于瓶颈当中,可以说理论和实践脱节,理论培养很全面,司法实践空缺。”韩秋红表示,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电子法院”为提升高校法学学生司法实践能力提供了新的平台和载体,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巩固了理论知识,激发了学习热情。

张艳秋、冯堤、于晶华、王俪潼、吴义春也围绕发挥电子法院的普法作用、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加强对网上司法拍卖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黄燕明充分肯定了省法院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信息化建设所做的工作,并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真正做到“两轮驱动、两翼齐飞”才能促进人民审判事业和人民法院工作持续不断向前发展。全省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建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信息化建设,要勇于建言,建真言、诤言、有用之言。政协委员要支持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委员们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吉林电子法院建设的必要性、意义和改革建设内容,让各界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法院改革建设工作。要广泛凝聚共识,助力法治吉林建设。

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肖模文,副秘书长勾泽川、王桂敏,省政协社法委主任张大松、副主任鲍九生,省政协研究室副主任任淑玉参加活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吉林省政协 吉林省政协委员 法院 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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