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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女士快递14公斤玉石丢失

2015年12月07日 17:03 | 作者:古丽米娜·依力哈木 |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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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王女士来疆探亲,用快递寄了块14公斤重的玉石回家,不料玉石在运送途中遗失。由于没有保价,如何维权成了难题。


截至12月6日,王女士还在石河子的女儿家中等待快递公司的答复。一个月前,准备乘机返回南京的她在乌市迎宾路的圆通快递公司,往南京的家里快递了一块 14公斤重的玉石,市场估价约30万元。没想到,她本人回南京后,三天都没有看到快递的更新信息。一周后,王女士致电快递公司查询,得知快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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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进一步咨询,王女士得知快递是在乌市发往西安的途中丢了件。因为没有对快件保价,王女士只能得到快递公司赔偿的300元,对此王女士提出了异议。


3日上午,记者联系圆通快递公司得知,该公司对贵重物品运输有着明确的规定,即2000元以上的物品,要以1%的标准进行保价,2000元以下的,则按 0.1%的标准收取。如用户没有保价却在途中遗失,公司对文件类快件赔偿100元,物品类快件赔偿300元。 圆通工作人员介绍,公司高层已于12月3日跟王女士本人见了面,承诺会在3天内尽力找回王女士丢失的快件,若无果,双方会进一步协商赔偿方案。


无独有偶,上月底,市民王军快 递了一批价值2万元的货物给内地客户,也遭遇了同王女士一样的经历没保价的货物丢失。今年2月,在阿克苏做玉石生意的田女士将价值1.8万元的玉石通过快 递寄出,收件人却未收到。当时,阿克苏市工商局消保科的科长徐嫣表示,由于田女士没有保价,按照快递行业规定,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


近年来,因快递贵重物品遗失而引发的纠纷时常出现。为了避免“招惹”麻烦,一些快递公司索性对邮寄的贵重物品“拒收”。近日,首府市民杨先生本想通过邮局向地州快递一批观赏石,就遭到了邮局的拒绝。几人的经历,折射了快递行业针对贵重物品运输领域存在的漏洞和尴尬。


回应

“贵重物”为啥不从邮局寄?


“你好,我想给客户快递一批黄金和玉石,你们受理吗?”3日中午,当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询问和田一街邮局工作人员时,对方不假思索地回应称:“对不起,寄不了。任何贵重物品邮局都不受理。你还是问问快递公司吧。”


记者进一步询问,邮政官网禁运物品名单中并未涉及玉石、黄金,但为什么又不能邮寄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黄金、玉石、电子产品都属于贵重物品,目前没有系统的公开的文字性信息。位于红山、青年路的邮局以及邮政客服热线11185的客服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明知贵重为何不保价?


对于邮寄贵重物品的保价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有8人都不愿意为物品保价。


“生意人邮寄的物品货值都不小,即便是按千分之五收取保价费,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毕竟丢货的现象属少数,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承担这个保价费。”作为丢失快件的客户,王军也说出了不少寄件人的心理。


快递赔付究竟按啥标准?


我国法律对快递行业的货物运输无专门的规定,诉讼实践中,快递公司多主张本类纠纷应当适用邮政法中的相关规定,即对于未保价的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情况,承运人按照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进行赔偿。


另外,现在大部分的快递公司也多在其快递单的后面声明:对不保价邮件损毁的赔偿最高不超过3倍邮费,而对于贵重物品运输保价规定各不相同。


需要说明的是,邮政法中该条款的规定只适用于国家邮政企业,而其他的快递公司与客户的货物运输纠纷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因此,其他快递公司的丢件赔偿,不能参照该法最高不超过3倍运费的标准。


编辑: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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