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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改革进行时,更独立才更有力

2015年12月10日 14:29 | 作者:秦川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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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涉及实行审计全覆盖,并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等改革。

“端谁的饭碗,就得受谁管”。长期以来,由于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资产由同级政府负责发放,审计部门容易受制于人,无法超脱各种利益纠缠。特别是目前我国地方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均由同级别地方政府进行任免,使得地方审计监督工作开展较为困难。正如业内人士叹言,这种体制导致了“派生权力去监督原权力的尴尬”。

如今,改革方向已明确,除了财务不再受同级政府“施舍”,连人员也由省级统一管理。具体而言,从领导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审计执法责任、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均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如此一来,势必增强省级以下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系统权力大了,更独立了,不代表它不受制约。越是如此,越须被监督。根据《框架意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社会公众是监督审计机关的主体,这说明各个监督主体都应该发挥作用,不可虚置责任。

以独立促效力,以监督促公正,审计机关应该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依法独立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就能当好公共资金守护者、国家利益捍卫者。不仅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问题的整改,彰显审计的意义。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审计改革 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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