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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徒刑为何阻止不了惯性泄题?

2015年12月29日 18:10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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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已平稳结束。日前,教育部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有关部门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教育部的一条长微博,证实了周末就已遍传网络的考研泄题“传说”。(12月28日 新华网)

这年头,稍微大点的考试,如果不泄题,都不好意思说是国家级的。作为N种作弊天机中的“战斗机”,考试泄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公众很好奇“绝密”的试题到底如何被盗出,但在历经多如牛毛的泄题事件之后,似乎也没人能告诉我们一个所以然。于是,泄题的惯性依旧保持,哪怕《刑法修正案(九)》一个多月前已经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最高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对于考试作弊入刑,公众无疑是抱有很高期待的,可惜事实“然并卵”。以至于有人总结说,“这件事告诉我们,以后有试题信息千万不要和朋友们分享,搞不好人家背后要捅刀子。”是啊,没有那么多人在朋友圈里各种晒,也就不会有“没吃到葡萄”的人去举报,即使举报也没证据,自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泄题事件。这个“反思”的逻辑如此强大,立志于考研的“栋梁们”,吃一堑长一智的“精致利己主义”,实在让人“刮目相看”。

“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有调查显示,60.4%的受访者确认自己或周围同学在大学期间有过作弊行为,66.6%的受访者感觉当前大学生作弊现象普遍。这个调查结果恐怕仍有很多“水分”,还有很多受访大学生大概不好意思承认作弊;所以这个结果倒不算什么,真正可怕的是:54.3%的受访者认为大学生考试作弊不诚信。啥意思?也就是说,另外快一半的大学生并不觉得考试作弊算什么。

经济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做有需求就有市场。当这么多久经考场的人,非但对作弊不反感,反而处心积虑跪求泄题,并在求得后践行互联网共享精神,就不难想象泄题背后是个怎样的“市场”。“千万不要和朋友们分享”的反思,貌似让别人搭了便车,其实,“把水搅浑”才是泄题者的目的。一来,分享仍限于极小范围,“有幸”获得的人不多,而且还有很多人因为“不敢相信”而不相信;二来,只有把水搅得足够浑,才能因为法不责众而免于被查。

相比替考作弊、高科技作弊之类,泄题作弊不了了之的概率最高。因为前者查起来相对容易,后者却把水搅得太浑了,不仅难于调查,组织重考的成本又太高,于是往往找几个替罪羊了事。这一次,在教育部微博考试“已平稳结束”的语境下,只是“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还会组织重考吗?如果不会,大饼就不会摊得太大,七年徒刑自然也就阻止不了惯性泄题。

需要强调的是,正如倒票黄牛往往出在铁路系统内部,考试泄题的罪魁祸首也极有可能就在教育系统内部。要想七年徒刑能够震慑考试作弊,还需要很多的制度补齐。比如,凡泄题必须重考。这不仅是为了公平,更是为了调查能够放开手脚,不至于投鼠忌器。再比如,关注泄题应成考试组织者考前必做功课,而不是总要等到事后才去证实。

因为是考试作弊入刑之后的头一回,本次泄题事件最终将有哪些人“荣获”七年徒刑,相当程度上将为今后的考试弊案树立标杆。所以,务必要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舒圣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研究生考试泄题 作弊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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