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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2015年12月30日 10:48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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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天,北京及华北地区遭遇严重雾霾,雾霾一度扩大至66万平方公里。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北京市总面积约1.64万平方公里,照这样计算,此轮雾霾的面积相当于40个北京这么大。我注意到,这一次还出现了一个新词“重霾”。重霾是指空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能见度小于2公里。这个新词,表明雾霾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加重,在扩大。其中,鹤壁、菏泽、焦作、北京等34个城市为重度污染。

从空气重污染成因分析,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5年11月份以来,北京及周边地区的风速平均约为1.9米/秒,较往年同期偏少5%;空气相对湿度上升,较往年同期高21%;逆温层偏低,最低在200米左右,远远低于正常1000~1500米的高度,挤压大气扩散条件变差。当然,也不排除人为因素,比如冬季取暖大量原煤散烧,机动车和工业污染物过度排放。这些情况综合在一起,导致空气重污染的频次和天数明显增多。

我记得,在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具体的设想是,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我认为,这个制度要立即试点,全面推开。雾霾之下跨省、跨市治理极具紧迫性,不能再拖了。

扭转空气重污染更加恶化的局面,提高环境质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10年前,我在山西、内蒙古等地调研时就提出,属地化管理的环境执法模式,完全不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环境监测监察就像是地方政府的一把剑,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砍砍,不需要的时候就收在仓库里。还有企业家反映说,有些地方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环保为名目加重了企业负担。

开启最严格环境执法制度,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清理各种五花八门的“土政策”,是中央下决心改善环境的一个重大信号。这一制度安排既是顺应十八大以来整体改革思路,也是实现民生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我担忧的是,在地方政府经济增长冲动的驱使下,如果不从顶层设计上实行垂直管理制度,环境执法难问题就是个死局。正因为如此,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深刻认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当然,再完美的顶层设计也有待实践检验,从法律与制度上认真做好操作层面的具体设计。我相信,在改革的大棋盘里,基层环境执法虽然充满挑战,但同时值得期待,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路子和模式。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环境执法 环境保护 治理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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