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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运用监管还需进一步细化

2016年01月06日 10:09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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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监管不能宽严相济,则会陷监管者于“你怎么不管管?”和“这也用你管?”的两难境地。如何让被监管方随心所欲不逾矩,是对监管者自身业务水平的考验。

向来神秘、低调的险资,2015年因为在二级市场的频繁举牌,站到了聚光灯下。近期,以“万宝之争”为代表的部分保险资金举牌潮所引发的风险防范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近期召开的保险业风险防范会议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强调保险行业应该防范五大类风险,并着重表明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已成为行业面临的第一大类风险。同时,关于其他的一些风险现象,如“长险短卖”、“短钱长配”的问题,也被要求行业重点防范。2016年1月1日,《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开始施行。

从保费变成赔款,一笔钱需在保险公司驻留循环数月到数十年之久,在这期间,这笔钱被视作保险公司的流动资产,需要善加管理,保值增值。如何对这笔资金进行配置获得更高的收益,也就成为险资运营的重点之一。

大型保险公司和再保公司对保险资产的运用多趋谨慎,资产负债,精细匹配;也有一些资产规模比较小的保险公司,偶尔会通过大量销售低价保单的方式大吸保费,再设法将到手的资金转投高回报项目,虽然融资策略比较激进,但大体尚在可控范围内。

但是,直到一些保险公司学会以小博大,通过质押股权等方式来融资收购别的公司,这种旧日的平衡被打破。2015年12月10、11日,前海人寿等公司组成“宝能系”耗资37亿元购万科约1.91亿股,持股比例超过22.45%。12月17日,王石称不欢迎宝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宝万之争”公开化。

在此之后,保监会连连发布监管条例,包括《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等。

金融监管机构负有对公众和政府的责任,其格局绝不至局促到有意插手具体的商战。真正让监管部门无法淡定的是,保险公司靠理财型保险产品大举吸纳保费,再拿收上来的保费去A股市场呼风唤雨,此例一开,无论是对于资本市场还是保险背后涉及的投资人和投保人都将不是好事。

一面是险资面临的资产配置需求,一面是保险资金本身的特殊性,这对保险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等事项,目前已有相对粗线条的规定。今后还将对险资运用监管作哪些细化,让人充满好奇。如果没有良好的监管宽严相济,则会陷监管者于“你怎么不管管?”和“这也用你管?”的两难境地。如何让被监管方随心所欲不逾矩,而监管者隐于无形又无处不在,是对监管者自身业务水平的考验。且让我们对新规拭目以待。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监管 险资 保监会 万宝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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