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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退”了,缴费不“休”?

2016年01月06日 11:10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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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1月初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到上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的文章都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多名专家认为,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到来的情况下,让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前提是保障退休人员的收入不能再降低,因此必须同步配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1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

未来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到底长成什么样?或许,最狭义的理解就是,人“退”了,缴费不“休”。这就意味着退休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费后,才能享受医保,其结果便是,“获得感”有所下降,而“剥夺感”随之上升。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应该不会简单地“做减法”,从退休人员的口袋里“掏钱”,让这一群体退休生活“缩水”。这无论是从政策惠民角度,还是从改革成果共享角度,似乎都是不可能的事。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属于社会政策的一种,本身理应具备“托底功能”。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社会政策要托底,则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我们可以坚信,正在研究制定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不会是“雪上加霜”,只会是“雪中送炭”,鉴于此,不必焦虑与恐慌。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确实,医保基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开源”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改革创“薪”是必须的。但是,改革绝不是“杮子拣软的捏”,某种意义上讲,应该是“啃硬骨头”。其实,楼继伟的那篇文章对此的完整表述为: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深化社保医保“挺在前面”,再到机制的完善等。我们在理解与认识上岂能“本末倒置”?更无需“断章取义”吓唬自己。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永远在路上。当养老金并轨进入施行阶段之后,这一昔日的“主要矛盾”得以解决,深化改革就必须抓住新的主要矛盾,很显然,“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并非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事实上,公众对养老金并轨寄托“薪期待”——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具体操作层面,“薪公平”都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因子”;而这种“薪公平”须让体制内外共享,并且成为逐步实现体制内外公平的“薪动力”。深化改革既要凝聚广泛的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又要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敢于触动利益、勇于攻坚克难。(李云)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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