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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逼着地铁女乘客向谁道歉?

2016年01月06日 11:12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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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发生在上海地铁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热议。视频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她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对于网上流传的致歉信,她说自己尚未在微博上发表与此事相关的任何言论。(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又是“凤爪女”又是“网红”,地铁里的不文明一幕,活生生被炒成了新年口水戏。事件很简单,无须和稀泥——当事人在地铁吃凤爪,本身是个违规行为。因为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就首次出现地铁禁食的规定:“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换句话说,凤爪事件不单单是个道德问题,而是规矩和秩序的议题。

但这个问题,也是有边界的:比如,这样的违规,你可以拍摄下来监督举报,但显然不能代替执法者出面执法;再比如,就算是道德谴责,提醒也就够了,断不至于在言辞上“以暴制暴”;又比如,实在要给点“颜色”,起码在随手拍后上传时加个马赛克,而不是“人肉”后看着人家丢了工作而“大呼过瘾”。道德与法律,固然都是规制善与美的枷锁,但怎么个戴法,不能不讲究程序正义。

这世界有很多我们不喜欢或看不惯的,但不见得一棍子打死就称心快意。权力义务是多元的,价值取向是多维的,越是公民理性充盈的社会,越是懂得尊重“刺耳”的自由与权益。就拿这个地铁女乘客来说,如果仅仅是个道德事件,她有没有抵死不道歉的自由呢?再说,就算要道歉,她要道歉的对象难道是“全国人民”吗?若没有涉嫌隐私侵犯的视频流布,很难说,这个女乘客究竟伤害了谁。凤爪残渣散落在地铁上,估计依照当下市民的文明素养,不难明辨是非。那么,有没有必要动用舆论公器去指名道姓谴责这样一种现象?或者说,对于有限的舆论资源来说,有没有更要紧的议题需要关注呢?有限曝光,属于道德谴责;无限“打脸”,就是道德暴力。

她言行不当,她死不道歉,你可以尽情在道德高地鄙视她,但,请注意姿势文雅、请注意路径合理。再不济,她不是贪腐的虎蝇,亦不是雾霾的元凶,更不是跑路的黑心老板,她的素质与素养,需要时间来纠偏、需要环境来濡染。退一万步说,若她果真以此为炒作卖点,舆论如此一点即着、一呼百应,算是无缝地、默契地“配合演出”吗?

对于批评,请慎重举枪;对于赞美,请具体而微。某种意义上说,泛滥的抒情与盲目的口水,算是公民社会的大忌。我们希望女乘客能道歉,向车厢的其他乘客、向地铁清洁人员,但,无须逼着她向所有人低头,更不应拿着刀逼着她“幡然醒悟”。弄懂这个道理,也许发自内心的歉意,会来得更顺畅一些。(邓海建)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地铁“凤爪女”道德谴责 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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