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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地板价”关系油企改革方向

2016年01月07日 11:18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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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决市场标准的问题,成品油价改就可能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限循环中,即使确定了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也难免摇摆停滞。

近日,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需要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引发强烈争议。1月4日,《学习时报》刊登对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的采访,徐绍史表示,“十三五”期间应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成品油价格将完全实现市场化。这意味着,成品油定价机制最终将由市场决定,而非发改委统一定价。这篇采访,也为“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之争标注了一个句点。

不过,成品油价格要走向完全市场化并非易事。发改委两次就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调整征求意见表明,在现阶段成品油价格的变动仍离不开政府调控这只手。这是因为,目前在各个方面还未具备将成品油价格走向完全市场化的条件,成品油价格要实现市场化还需经过三道关卡。

首先,如何衡量市场的问题还没解决。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发改委召开的座谈会上明确表态:成品油价格“上封顶、下保底,市场才能真的公平”。“两桶油”之所以要亮明这样的立场,是因为基于现在的市场架构,如果不给成品油价格设限,在国际油价大起大落的情况下,勘探、采掘、炼油等环节势必无法稳定运营,进而可能导致市场供应混乱。然而,在许多用油企业和消费者看来,目前的成品油市场本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市场,而是垄断性市场。成品油价格失真,不能全归咎于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国际油价上涨,垄断企业叫苦,国际油价下跌,垄断企业还叫苦,这足以说明垄断才是成品油价格失真的核心问题。

由此也导出了衡量成品油价改的两个标准:如果按“两桶油”的市场标准,不设置与国际油价间的熔断机制,就可能影响市场稳定,影响赢利预期,进而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造,影响央企改革。而按真正意义的市场标准,不打破垄断,成品油价格就始终会被垄断利益绑架。不解决市场标准的问题,成品油价改就可能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限循环中,即使确定了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也难免摇摆停滞。

其次,如何与去库存相适应。去库存、把僵尸企业驱逐出市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命题。现在,由于国际油价低迷的需求下降,国内油企,特别是石化企业炼油产能严重过剩,众多下游产品供过于求,去库存化形势严峻。完全市场化,势必将取消目前给民营地炼企业设置的门槛,让他们从国内石化企业的“加工厂”上升为可与大型企业竞争的地位,有油可买,有油可炼,但市场的开放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产能过剩情况。石化产业如何建立多层次的产品体系,让企业间展开油品竞争而非低水平的产能、价格竞争,对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定价体系是一大考验。

再次,如何让成品油价格符合环保需要。国际原油价格已处于阶段性低位,由于伊朗将重返国际原油市场,美国取消了长达40年的能源出口禁令,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除非发生重大事件,国际油价很难飙升,供大于求的情况还将持续。国际原油价格低迷,国内用油成本也难以大幅上涨,而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要求国内成品油价格既要真实反映市场供需情况,又要对环保起到价格导引作用。市场需求与环保需求间有很大背离。弥合背离,只能靠税收调节。然而,目前成品油税负占油价之比已接近一半,向上调整的空间已经不大。是将税负与成品油价格剥离,还是继续实施现行的价内含税结构,也决定着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功能性。

总之,成品油价改不只关系油价高低,更关系着国内大型油企的改革方向是否明确,成品油价改是否符合宏观调控要求,税负是否能发挥应有作用等更核心的问题。相关改革路径能否明确下来,成品油价格该不该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如何实现完全市场化才能得到答案。

□徐立凡(学者)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成品油“地板价” 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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