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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跨境电商试验区不是一项优惠政策

2016年01月09日 09:0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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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王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的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是一项优惠政策,而是一项制度性创新,是创新高地而非政策洼地。

张骥说,去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设立杭州综合试验区,取得积极成效。试点带动跨境电商规模快速增长,截至去年11月底,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4年不足2000万美元已经快速增至30.4亿美元。

张骥介绍,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有关工作。这次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务院将在正式批复以后对外公布。

张骥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处理好监管与便利化的关系,既要做到有效监管,实现“质量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究”,又要寓管理于服务,推进监管制度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效率、通关便利和服务水平。通关要按照B2B的方式进行规范。

张骥表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当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的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09日 06 版)

编辑:曾珂

关键词:跨境电商试验区 跨境电商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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