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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披“红衣”成人大代表 深挖幕后保护伞

2016年01月11日 09:17 | 作者:杨岚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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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0日,身为黑恶势力首脑,竟披上人大代表“红衣”;身为矿企实际控制人,却是操纵基层政权的“土皇帝”。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大代表张志雄长期组织黑恶势力团伙,操纵基层政权,抢占矿山资源。

根据群众举报,在山西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吕梁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2014年12月18日开始,专案组将张志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27人陆续抓获归案。经过一年侦破,破获刑事案件10类30起,查获并冻结涉案资金8514万元,查封张志雄家购买价近亿元的10套房产。近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黑老大成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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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跑银行行长,抢夺矿山企业

今年49岁的张志雄是方山县大武镇人,198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方山县支行参加工作后混迹社会,与当时方山县臭名昭著的“菜刀队”成员打成一片。

据记者调查了解,在银行工作期间,张志雄强占单位住房、车库,多次冲击单位会场,恐吓行长,随意殴打、辱骂单位职工。2012年,张志雄将央行方山县支行行长赶跑,新行长来上任遭到张志雄当众侮辱、戏弄、谩骂,导致任命未能进行。张志雄扬言,谁来方山当行长,必须由他说了算。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方山县支行因其横行霸道未能配备行长。

2004年,张志雄以银行职工干部包村扶贫身份回到大武镇。同年12月,张志雄强行参股方山县闫财旺在大武镇高家沟村开办的聚鑫矿业有限公司,随后打跑闫财旺,独占聚鑫矿业有限公司。

经营期间,梁志明、李志荣等人先后入股490余万元,张志雄承诺他们占有聚鑫矿业70%的股份。2008年,张志雄对梁志明等股东采取不给分红、不还本金的方式独吞利益,导致多次发生群体性冲突、械斗,最后诉诸法院。法院判决梁志明等人胜诉,但张志雄至今未执行法院判决。

从2007年开始,为获取更大利润,张志雄以聚鑫矿业为依托,打着开采陶瓷土矿的名义开采铝矾土矿。聚鑫矿业越界开采破坏铝土矿资源量38万多吨,价值9995万元人民币。

从2007年到2014年,被张志雄及其团伙殴打者多达30余人,其中不少是妇女和老人;

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0类30起,查获并冻结涉案资金8514万元。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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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山西黑老大成人大代表 山西黑老大披“红衣”成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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