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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铺路搭桥

2016年01月14日 09:03 | 作者:王树理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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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至6日,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开创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努力实践的。在此,特约两篇来稿予以刊登。———编者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是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话题。这项工作不仅是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且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体人民群众中的体现,关系到城乡融合、民族融合、东西部融合,是一件事关全局、事关民族振兴的大事。

在我们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百花园里,以族群为信仰载体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塔吉克、乌兹别克、塔塔尔等十个少数民族。而这十个少数民族,也是新时期人口迁徙密度最大、迁徙地域跨度最广、融入城市社区覆盖面最大、从事社会职业最为纷繁的群体。每到一地,他们要创业、要发展、要安居乐业。随之而来的,也向社会提出了许多急需人们关注的生存、生活方面的问题,如:创业就业导向及如何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的问题;子女入托入学问题;按照各自约定俗成的教门礼节进行的婚姻恋爱及老有所葬的墓地问题;与当地居民及同时迁入的其他群体和睦相处的问题;寄托宗教信仰和正常教务活动的场所问题等等。这些看起来十分微观十分具体的工作,正是构成我们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两年来,在参与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组织的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活动中,所到中东部各省城市,几乎都存在着西部穆斯林向内地迁徙和转移的现象。他们依照内地县城、市级城市、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的不同层次,多则几万人、少则几百人,以定居和流动的不同方式居住下来,开始融入当地的生活。这些来自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独特技艺,为迁入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丰富了迁入地的精神生活,也赢得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与信任,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必须像俞正声主席要求的那样,“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以笔者所在的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人进来了,就让他们住得安心,干得舒心,有钱可赚,有利可图。本着这样的原则,山东省把做好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当成一项系统工程,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形成了各级都有人负责,层层都有人推进的生动局面。从按照中央部署接受三峡库区重庆忠县少数民族移民,到在援疆、援藏等工作中,主动接纳受援方来鲁培训、挂职的少数民族干部,都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调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细致周到。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山东省新世纪的城市民族工作,不仅整体有规划,而且充分发挥社区、社团与迁入群众接触直接、交流方便的优势,把为迁入到城市来的少数民族服好务作为社区、社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迁入山东的诸多的少数民族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是人口最多的。据统计,近年来,从祖国西部来山东务工经商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接近20万人。其中仅拉面馆就有6600多家,从业人员接近5万。为这些在时代召唤和引领下,远道迁徙而来的民族同胞搞好服务,就成了社区和社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让这部分人在山东生活得有尊严,有幸福感,各级伊斯兰教协会在上级的统一安排下,在县城以上的清真寺都成立了为穆斯林服务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主要包括:来鲁穆斯林服务组、就业指导组、司法援助组、婚姻介绍所、红白事理事会、慈善救助组等。为外来穆斯林做了许多急需解决的工作。如,济南市伊协坚持每年举办穆斯林青年相亲会;青岛市则为一名从新疆来青岛随父母摆地摊的残疾回族青年考入大学后筹集了善款。为了方便融入城市的穆斯林寄托宗教信仰方面的举义,经上级审批,山东在青岛、日照等海滨城市修建了清真寺,极大地方便了他们的宗教生活。为了创新工作机制,各级伊协组织坚持完善规章制度,如,制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引领教务活动办法;制定抵制非法传教的有关规定等。

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同时,山东各地坚持把良好的服务与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早谋划,早介入,正确引导,化解矛盾。从而赢得了迁入少数民族的信任。

承认差异是接纳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的环节。没有差异就没有比较,没有比较也就没有相互的吸纳与包容。少数民族融入城市之后,客观上存在着与原居民在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传承甚至生产技能等方面的不同与差异。如果我们不问青红皂白,把这些差异一概视为保守落后,就往往失去平等对话的机会与平台。近20年的实践证明,只要把心态放平,以平等态度对人对己,就不难沟通相互之间的心灵与话语。在很长时间里,东部沿海城市的一些地方,由于不了解伊斯兰教信仰的真谛,流传着许多伤害穆斯林群众感情的说法。后来西部的少数民族进来了,通过同他们的交往与接触,证明了原先的那些说法原本就是错误的,误会便迎刃而解。还有的地方,由于不了解伊斯兰教无任何偶像崇拜的独一信仰,在当地的旅游景点塑造伊斯兰教圣者的塑像。虽然作俑者并无恶意,但却伤害了穆斯林的信仰与感情。当然,这样的事情,一经调解,双方不仅很快握手言和,而且也使得先前对伊斯兰教教义缺乏了解的人接受宗教学方面的教育。这样的差异与不同,在各地都有。只要我们承认差异,在融和中相互师长,就一定能师人之长以丰富全民族的文化与精神,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共荣的前提下不断前进。

在各级党政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全国城市民族工作的召开,使我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做好新时期的城市民族工作,更好地发挥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同步奔小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继续搞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认真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穆斯林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方式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城市 少数民族群众 城市民族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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