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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红花委员:通过立法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发展

2016年01月20日 09:31 | 作者:菊红花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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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红花

菊红花委员


作为一名传统医药界人士,我希望中医药法尽早出台,为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民族医药在民族地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青海、内蒙古等地从省级到各州县乡村几乎普及了民族医药服务。民族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国有14所院校开展了民族医教育,高等民族医院校在校生规模2009年达到2.21万人,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近1万人。民族药产业发展迅速。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有民族医药生产企业近200家,已逐渐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少数民族医药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医学理论发掘和整理不完善,专业人才匮乏,缺少高等教育,大部分人没有本领域执业医师资质等。初步了解,目前仅内蒙古、青海、西藏三省区就有6000多民族药专业人员,但这些人员都没有相关领域的执业资格。民族医执业药师一直未能列入国家的统一考试管理序列及执业药师目录,只能参加西医或中医执业药师系列考试。在青海,除了在省卫计委有中、藏医药管理局以外,各州县都没有专设的民族医药管理机构或办公室。

《中医药法(草案)》对民间少数民族医执业资格的获取、执业范围、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等都做出了规定,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意义重大。但是也要考虑到,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理论体系不同,中医药不能替代民族医药,可否将本法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医药法》?

另外,呼吁尽快制定少数民族医药发展规划,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在教育、科研、技术培训、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步入快车道。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乌兰县蒙医院原副院长)



编辑:赵彦

关键词:中医药法草案 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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