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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出台5条实施细则 助推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2016年01月21日 14:09 | 作者:韩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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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巴中1月21日电(本报记者 韩冬) 2015年12月17日,四川省巴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巴中市政协民主协商实施细则》、《巴中市政协民主监督实施细则》、《巴中市政协提案办理实施细则》、《巴中市政协界别活动实施细则》、《巴中市政协委员届内提出增补实施细则》。

据了解,上述5个实施细则的出台,在四川政协系统尚属首家,在全国地市级政协亦不多见。这是巴中市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系列要求部署,顺应政协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动该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所作出的具体部署。

如何协商——完善制度 增强协商实效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据此,巴中市政协民主协商实施细则将民主协商细化为全体会议集中协商、常委会议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界别互动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民情汇集协商等7个方面。

在该实施细则中,对协商的定义范畴、主要内容、协商次数、参与范围都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协商后形成意见建议的报送流程亦有明确要求。

如实施细则中首次提出的民情汇集协商,即是由政协、民情反映人与民情关涉部门进行协商,其主要内容包括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界别联组)、政协委员或基层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以及落实领导在社情民意信息专报上的批示事项等,形成的协议意见综合编辑为社情民意信息专报。

市政协秘书长李含登介绍,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完善了协商民主的议题提出机制、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还明确了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和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议事规则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民主协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如何监督——规范形式 提高监督质量

“出台民主监督实施细则,就是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机制,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谈及出台的巴中市政协民主监督实施细则,市政协主席李树海如是说。

该实施细则明确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将其主要形式分为视察监督、提案监督、民主评议监督、委派监督、特约监督5个方面,并对每个方面的具体实施程序予以了明确。

谈起其中关于委派监督方面的内容,市政协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过去群众普遍较为关心的委派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此番实施细则专门就监督小组委派、监督小组工作以及监督结果运用作出了规定,提出根据工作需要,政协主席会议每年确定被监督部门或专项工作,成立由1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5-10名政协委员参加的监督小组,派驻被监督部门。

此外,该实施细则对于民主监督的保障措施也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强调政协民主监督应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年度监督计划应报同级党委批准。细则中同时明确,联系政协工作的党委领导每年组织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帮助解决政协民主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李树海表示,政协民主监督重在的不是内容形式,而是实实在在的效果,实施细则的出台,初步建立了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权益保障、情况沟通、督办反馈、效果评价和成果运用机制,“这是个探索过程,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如何办理——细化规定 明确提案流程

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的制度化、规划化和程序化,是此次巴中市政协制订提案办理实施细则的初衷。

在实施细则中,从提案交办、协商办理、采纳落实、督察督办、反馈答复、总结归档直到考核评价,7个步骤环环相扣,整个流程规范有序。

说起“采纳落实”环节的提案落实情况“A、B、C”分类,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认为操作性很强。A类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正在解决或拟解决,C类为不能解决留作参考,上述标识今后将在市政协提案复函的右上角统一标明。

“我们的出发点,不是给承办单位施加压力出难题,而是敦促他们加强对提案内容的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提案答复中承诺的事项,要及时兑现,列入规划拟解决的事项,也必须跟踪落实。

而关于提案办理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中亮出了“三把标尺”,一是对提案办理实行目标考核,二是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三是开展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价。

特别是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建立,让提案办理效果的综合评价变得更加客观公正。由与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无隶属关系、利益关系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公民代表组成的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价组提出的评价意见,将作为考核依据,对那些评价结果较差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二次办理”。

如何保障——加强指导 夯实工作基础

“长期以来,巴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为政协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采访中,多位市政协委员及市政协机关干部对此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界别活动实施细则中,对于合理划分界别联组、加强界别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界别活动的内容及方式和建立界别联组组长、联络员制度,都规定得颇为详细。市政协委员联络委负责人就此表示,这对于积极组织界别委员参与协商议政活动,及时反映界别的意见建议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四川巴中市 实施细则 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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