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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政协思维

2016年01月21日 16:24 | 作者:付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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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责,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是否科学有效的运用政协思维是一项重要因素。

政协思维方式指在政协理念的指导下,着眼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政协章程的根本要求、精神实质,判断处理客观现实的思维方式。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人民政协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说到底人民政协就是要干政协事、要说政协话。一是牢固树立以大局为重的全局思维,坚守“忠诚”的底线。二是牢固树立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理念,坚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三是牢固树立依规循制履职的法治思维、坚守“法纪严明”的品质。四是牢固洞察趋势规律的战略思维、坚守“求真务实”的作风。

提高政协思维能力,关键在于综合素养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储备。一是要把学习中央精神放到重要位置,准确把握中央要求。二是不断丰富、掌握履行职能所需要知识。三是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人民政协章程程序,成为开展工作的总的依据。

要在实践中锤炼政协思维。从人民政协实践的活动来看主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强调的是增进共识的过程。要坚持尽力而为,引导委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坚持量力而行,着力抓住若干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二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协商空间广大、内容丰富。既要照顾面上又突出重点,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三是要坚持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发展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提出有水平、有价值、有见地、可实施的意见建议,同时坚持追踪落实,使政协建议成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力量。

从不断完善协商机制中促进政协思维。当务之急是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一是调查研究机制,它是建立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前提。要组建好调查研究队伍,保障委员充分发表意见。二是决策之前的协商机制。为保证在同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之前做好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协商时机要体现适度超前性。三是决策执行中的民主监督机制。要注重监督内容、监督人员以及监督形式相匹配,对于需要长期监督的内容,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四是决策完成以后的总结检查机制,明确实施的时间、上报的形式及渠道等因素,以确保协商民主成果。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


编辑:付鹏

关键词:人民政协 政协 政协思维 政协理念 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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