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所有省份均启司法改革 领导干部干预个案全部通报

2016年01月22日 09:07 |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改革效果

试点法院服判息诉率达历史高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核心。

按照中央预期,司法体制改革将提升审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眼中,本轮司法改革的终极目的是让职业水准高的法官、检察官来办案,提高审案和办案质量,破除行政化干预,无论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都围绕这点来进行。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在一年半时间里,我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的改革已经进入平稳阶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经全面推开。2015年,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的改革正式启动,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经验进行探索。

在“案多人少”的现实背景下,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是否真正实现了预期?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真正办案的人员来看,上海市法院系统改革后的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18.5%,吉林省检察院系统改革后的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法官能专心主持庭审、办案,研究法律问题,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明显提升。

以上海市为例,2015年,改革后的上海全市法院一审、二审的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92.1%和99%,试点检察院全年无一起错案。

同时,青海省试点法院的结案数也同比上升80%。广东试点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从目前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改革效果看,试点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很大提升,中央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符合司法规律。

编辑:曾珂

01 02 03

关键词:司法改革 所有省份启司法改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