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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拼车”顺利回家

2016年01月26日 16:20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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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表示,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交通部支持春运期间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拼车回家”等类似服务。

每年春运前夕,总有人因没有买到还乡票而无法回家过年。尽管近年来我国交通事业发展迅猛,特别是铁路和航空运输,但交通系统的日渐发达也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广度和频度不断上升。春运期间,我国各大交通系统无不承受巨大的压力,每逢此时,铁路资源便显得尤为稀缺,“一票难求”的现象依然存在。早在几个月前,为了遏制“黄牛”抢票,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无法“开源”,只能通过不断增加购票验证码的识别难度来“节流”,这一举措已然承认车票的供不应求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王副司长的表态无疑正面回应了这个问题,即支持通过“拼车”的方式,让私家车参与春运,分流客运压力。无法回家,说白了主要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运输工具供人们回家,所以“拼车回家”的市场既现实又可观,并且是现阶段真正能达成目的的最有效方法。

但在现实操作中,“拼车回家”模式似乎进入了胶着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营运,必须取得营运许可证,而一般参与“拼车”的私家车显然不具备运营资格。拼车很大一部分优势在于它开发了私家车的商业潜力,而作为平台搭建者,如滴滴、神州等,至多在车辆性能和前期安全审核等方面采取一定措施,并不能提供合法的营运许可证。交通部的表态在概念上也过于模糊,如提及“不以盈利为目的”,黑车的漫天要价显而易见地处于被抵制和打击的范围内,但车主同拼车者分担油费并收取一定服务费,这究竟算不算盈利呢?这些概念若不通过法律法规给予明确框限,极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最终无法实现有关部门的统一执法。从这个角度上讲,私家车进入车载市场既然与交通法规的具体内容相悖,地方执法部门取缔、处罚也就有理有据,毕竟交通部现在所作出的表态尚未达到可供各部门协商、力求合意的程度。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我们却不能任其处于左右为难的胶着状态之中,在春运大潮下,让更多的人顺利回家才是最紧要的任务。各部门之间也并非没有相互沟通的可能,交通部门首先得对春运期间的拼车行为,进行更为系统的界定和规范,这或许将成为此后一系列改革的契机和起点。目前,至少要对“盈利”和“非盈利”的界限划分清楚。在“互联网+”的各类运营模式中,政府部门必须加大同互联网公司的有效沟通。此番滴滴顺风车开启“春节免费送你回家”活动,各部门不如同滴滴公司进行系统协议,比如在活动期间以“通行证”的形式实现拼车的无滞碍通行,即将权责关系更多地转移到互联网公司这一法人身上。

不妨让拼车先把人们顺利送到家,相应的问题随后统一解决。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拼车回家” “黄牛”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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