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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有人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 变着花样敛财

2016年02月03日 09:01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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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刚进入一月份,中央纪委“打虎成绩单”便再次刷新。不难发现,两则消息的发布距离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分别仅间隔了2天和5天。

舆论认为,这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的生动诠释。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在六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出意料地成为今年七项主要任务之一。如何进一步理解此项部署,并不折不扣将任务落到实处,是摆在各级党委、纪委面前的重大任务。

坚定立场方向,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党纪国法,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国家统计局2015年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

常言道,“以戒为固,以怠为败”。在成绩面前,我们应戒骄戒躁,保持清醒头脑。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正是基于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清晰判断。天涯无净土。当前,有的人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变着花样收钱敛财;有的人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种种情况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在执纪审查中,要突出惩治重点,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认为,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人往往“胆子肥、危害大、能量足”,如果不及时查处,不仅会恶化政治生态、啃噬反腐败带来的实际成果,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因此,惩处紧盯重点对象,是战术上的精确制导、精准打击,将对腐败分子形成更大更强的震慑。”宋伟说。

把握“四种形态”,进一步减存量、遏增量

去年以来,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违纪问题中,党内警告处分、免职等以往在通报中难见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多了起来;一些违纪的领导干部受到了以往少见的留党察看、“断崖式降级”等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处理……

透过现象看本质。通报内容的变化,体现的正是监督执纪理念和方式的“转型升级”。

在全会工作报告的五条“工作体会”中,专门提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能够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在路上。中央纪委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

今年全会的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要求,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落实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进一步纠正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以纪律为戒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用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去唤醒,使犯错误的同志相信组织、忠诚组织,而不是对抗组织。

落实“四种形态”,对各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更高了,离开了忠诚、干净、担当,就很难落到实处。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认为,对党委、纪委落实“四种形态”不到位的,特别是该批评教育没有批评教育的、该组织处理没有组织处理的、该纪律处分没有纪律处分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持续铺开“天网”,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6年1月14日,“百名红通”15号嫌犯陈祎娟从英国回国投案自首,至此,我国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已有20人归案。2015年,我国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

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体现了我们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同时,推动反腐败成为国际合作重要议题,将使我方在国际上占据道义制高点。

早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郑重指出:“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并首次作为全年七项任务之一作出安排。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继续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天网行动’”,“健全追逃追赃配套法规制度”。

追逃追赃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六次全会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省级追逃办职能作用。可以预见,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在追逃追赃方面将进一步发挥作用,追逃追赃工作的整体合力将不断释放。

深化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是追逃追赃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全会提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强化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美、欧、加、澳等反腐败执法合作”等。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说:“追逃追赃需要进一步加强双边性和地区性国际合作,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织密追逃追赃联动网络,让腐败分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中纪委 习近平 陈雪枫 龚清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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