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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虚假项目套取扶贫资金情况

广西政协委员呼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

2016年02月18日 10:56 | 作者:肖亮升 梁海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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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南宁2月18日电(记者 肖亮升 实习记者 梁海珍) 针对一些地方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个别人用虚假项目套取扶贫资金情况,戴红兵委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全会上建议,重新梳理财政扶贫资金,完善专项扶贫政策,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

戴红兵认为,部分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结余滞留比例较高,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现象,扶贫搬迁对贫困户惠及率不高。他建议在完善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和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后,细化划分片区,确定贫困区域的层次,修订完善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提高专项到户率和精准度,确保安排到县的扶贫资金8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使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普惠政策。

“各县项目资金要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衔接,明确扶贫项目到村到户的权责和任务,消化结余滞留的扶贫资金,用好新分配的资金,加强对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戴红兵委员建议,要建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未达到计划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改项、挤占挪用资金、虚假报账等违纪违规问题。明确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乡镇和村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强化监督制约,重点整治执行政策搞变通、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质量把关不严等关键问题,对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导致项目失败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编辑:薛鑫

关键词:广西政协委员 扶贫资金 套取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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