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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协建言加快农业现代化 适应发展新变革

2016年02月18日 10:40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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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哈尔滨2月18日电(记者 胡京春)中央《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的公布,对农业大省黑龙江来说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围绕如何适应农业的新变革,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使农业大省成为农业强省,参加黑龙江省政协全会的委员积极建言。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粮食产区,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以来,连续五年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全国第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重大贡献。但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产业链不完整、种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存在,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构建‘产量、质量、效益、生态’四合一的新粮食安全观。”魏世锋委员表示,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进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三产融合”,为农民解决增收问题。“按现代生态农业要求转变生产方式。”魏世锋委员建议:藏粮于地,改变现有的掠夺式生产方式,种地养地相结合;藏粮于技,发挥黑龙江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技部门的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引导农民由重产量向产量质量并重转变。

“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促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省政协常委李勇建议:调整农业科技发展方向和重点。从偏重土地产出率向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相结合,并更加注重资源利用率转变;从偏重粮食农业向粮食农业与“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及大食物农业研究相结合转变;从偏重产中研究向产地、产中和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后储运加工的全过程覆盖研究转变。拓展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布局,完善农业科技管理。

民盟省委在《关于加快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团体提案中建议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打造大宗农产品优势产业带;优化种养业结构,形成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农业结构;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刘清泉委员建议结合黑龙江“两大平原”改革试验任务,以产权明晰、股份量化、还权赋能、激发活力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卖得好倒逼种得好!”刘清泉委员认为,让“大粮仓”变“大厨房”,传统种养的收入比重要下来,加工和营销的收入比重必须提升。

“部分农民对流转土地的价格和年限心存疑虑,对入股等长期流转方式意愿不强。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机制不够规范,存在产权不明晰、财务不透明、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省政协委员唐健春围绕培育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建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黑龙江垦区目前农业机械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等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粮食价格PK不过进口粮食,九三学社省委在大会发言中指出:“减负是垦区粮食生产降成本的重中之重。”建议大胆创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编辑:薛鑫

关键词:黑龙江省政协 农业现代化 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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