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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协常委建议成省政府常务会议“头道菜”

“关键少数”学法成为常态

2016年02月18日 10:36 | 作者:任会君 高新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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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石家庄2月18日电(特约记者 任会君 记者 高新国)2015年2月以来,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一直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目前已学习了19部法律。这项让“关键少数”学法成为常态的制度实施,与省政协常委梁洪杰的一份提案密切相关。

在2015年1月举行的河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全会上,梁洪杰以《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法治河北建设》为题进行了大会发言,建议河北省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干部学法机制建设,提出把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确定为“规定动作”。副省长秦博勇和省政府党组成员吴显国对此作出批示。根据秦博勇的批示,省法制办进行调研,并对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得到省长张庆伟的肯定,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被固定下来。

据省政府法制办宣教处处长蒋力介绍,2004年省政府曾出台过政府学法制度,但既不固定,也不经常,现在不一样了,政府干部学法成为一种制度安排,已经常态化了。

2015年2月,河北省新修订了《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对市、县政府干部学法提出新要求。

省政府法制办列出的“课程表”,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等32项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已学习了19部法律。授课人大多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也有从外面聘请的专家学者。

除了推进政府系统学法常规化外,梁洪杰介绍,关于干部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培训机制、干部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考试机制、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公务员准入机制、落实干部任职前宪法宣誓制度等建议也都得到很好落实。

省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学法,带动了各级政府组织学法,更重要的是学以致用,加速和推动了“法治河北”建设进程。

省政府坚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省政府不作出决策。而保定、邢台、邯郸、沧州等市和省直多数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各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清理不在岗不合格执法人员8万多名,普遍建立并实行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此外,着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切实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逐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编辑:薛鑫

关键词:河北省政协 河北省政协常委 梁洪杰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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