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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2月18日 09:5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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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沈阳市法库县依牛堡子镇西拉马河子村村委会会计孙占山套取占地补偿款问题。孙占山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占地补偿款4.6万余元。孙占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东台村妇女委员魏桂兰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魏桂兰伙同他人采取虚列、变造发放补偿款人员名单的手段,将部分土地补偿款非法占有,魏桂兰分得6万元。魏桂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长沙村党支部书记胡正学骗取国家造林补助款问题。胡正学在任大苏河乡林业站护林员期间,利用负责国家给予农民新造林地补助工作的便利,通过虚报自家新造林地亩数、虚假测量和验收的手段,骗取国家造林补助款2万余元。胡正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林口县刁翎镇互利村党支部书记柯福顺将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不入账等问题。柯福顺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决定将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3.83万元不入账,直接用于偿还村集体贷款利息、核销招待费等。2015年7月,柯福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汤原县吉祥乡民政办原主任张玉芝借办低保之机收取群众钱物问题。张玉芝借为群众办理低保之机,收取2名村民所送价值200元的香烟1条、价值700元的羊1只和现金1000元。2015年12月,张玉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免职处理。(黑龙江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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