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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02月18日 09:59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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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修水县大椿乡大港村党支部书记吴文华挪用公款等问题。吴文华在协助乡政府流转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占公款2.25万元,挪用公款3.2万元,调查期间积极配合退还所有款项。2015年9月,修水县纪委给予吴文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余江县中童镇云星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虎祥挪用公款问题。杨虎祥从保管的征地补偿款中转出11.2万元用于其儿子的超市进货,此外还取现14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及其他开支,共挪用由其保管的征地补偿款25.2万元,在案发前将所有挪用款项还清。2015年12月,余江县纪委给予杨虎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上饶县煌固镇东山村妇女主任徐红英违规占有低保金问题。徐红英在帮助低保户胡某某开办银行账户后,将上级拨给胡某某的低保金1.9万余元用于个人及其家人开支。2015年7月,上饶县纪委给予徐红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叩家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强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刘强先后三次挪用村集体资金28.01万元,归个人使用。博山区纪委给予刘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崔华伟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等问题。崔华伟多次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3.6万元,并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东营区纪委给予崔华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金乡县羊山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高春荣挪用公款等问题。高春荣先后3次挪用公款3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获利5100元。金乡县纪委给予高春荣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乳山市诸往镇野房村党支部原书记隋庆平挪用村民困难补助款等问题。隋庆平挪用上级拨付的村民困难补助款1200元,用于村日常支出;坐收坐支自来水改造款,用于村日常支出。乳山市纪委给予隋庆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莒县夏庄镇大略疃村村委会原主任薛冯瑜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薛冯瑜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32.88万元,用于个人经营。夏庄镇党委给予薛冯瑜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莒南县大店镇农机管理站原站长崔元军骗取补贴款问题。崔元军采取虚报手段,骗取农机深松整地补贴款28.87万元。莒南县纪委给予崔元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端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姜立连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姜立连违规为其女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款1.78万元。湖西街道党工委给予姜立连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1.78万元涉案款予以追缴。(山东省纪委)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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