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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11起“天价事件”:近4成有导游和出租司机参与

2016年02月18日 16:58 |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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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超8成消费者选择网络曝光

对于消费者的维权方式,11起事件中有9起选择网络曝光,如发微博或者发帖子,超总数8成。

如扬州的天价红烧土鸡,当事人吴先生在微博上发布的“天价”菜单,上面有9个菜,累计2012元,三个荤菜均在300元以上,其中一份野菜红烧土鸡更是被标出“天价”688元。当事人还称,买单的时候,饭店伙计递给他的价格表让其咋舌。最后,吴先生一行选择了报警,在警察调解后支付了1000元餐费后离开。

哈尔滨的天价鱼和青岛的天价虾都是通过当事人发微博曝光的。

还有2起是通过媒体曝光的,如天价石斛。据媒体报道,10月9日,彭女士向成都媒体热线投诉称,在看到青岛“38元大虾”的报道后,感觉自己遭遇了“同样”的事情,觉得自己被骗了。后来经过媒体的介入,商家同意改变价格或者全部退款,双方正在进一步商量中。长沙的天价白开水也是通过媒体曝光的。

专家 “商家不要抱着敲一笔是一笔的心理”

法律专家袁旭升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监管到位,尤其是热门景点地区。商家也应该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着敲完一笔是一笔的侥幸心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享受服务时还应该保持理智消费的心态,尤其是出门在外,不要轻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吃前先问清价格,付款后保留小票凭据,遇到类似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

新华社也发表评论称,近两年,随着旅游业消费升级,因价格乱象引发的争议屡屡出现。从“三亚海鲜排档”到“青岛大虾”,地点和饮食品种不同,但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

从多起类似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反应和初始态度往往遭到诟病。物价、工商等部门缺乏横向协作,屡屡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时应急,事后难以查缺补漏的尴尬。受此所困,游客往往陷入循环投诉、无人救急的窘境。

新华社评论称,“天价”事件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暴露出的是监管部门“管不了”、“管不好”、“管得慢”的尴尬。可以说,事件闹到如今难以收场的局面,主要源于监管的无心、无力、无能,让诚信和法治——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部分遭受重创,而受害最大的是整个旅游业。

(本版文/记者 李洪鹏)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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