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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已起草完成

2016年02月25日 08:45 |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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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一些地方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还不够有力,职业院校的地域布局、专业结构、层次类型不够合理,办学特色不鲜明,存在重复建设、资源分散、学校无序竞争、学生获得“双证书”的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

三是多渠道筹资机制尚不够完善。因历史欠账较多,一些职业院校特别是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的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办学基本标准。在调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方面,还缺乏有针对性的引导政策和操作办法。

四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编制管理、收入分配制度和评价机制不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在学校和企业之间流动仍有障碍,“双师型”教师总量不足、素质不高、激励政策不够。

五是行业企业参与的内生动力不足。行业、企业等参与办学的责权利尚未有法律明文界定,具体政策缺乏吸引力、可操作性。特别是一些国企“办学难”,所办学校既无生均经费、教师工资等财政拨款,也不能按民办学校标准收费。六是部门沟通协调的有效机制有待完善。职业教育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和管理层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上下协调、各方协作的潜力远未发挥出来。

袁贵仁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体系架构、基本制度、条件保障、统筹协调等关键问题,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尽快颁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动一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教育型企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各地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积极吸引社会投入,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推动各地依法依规核定教师编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配备师资;健全教师招用制度等,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完善就业政策和用人机制,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比较优势,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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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起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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