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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协建言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把握机遇蜕变“农业强省”

2016年02月26日 09:07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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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胡京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对农业大省黑龙江来说是新的机遇。在黑龙江省政协全会期间,围绕如何适应农业的新变革,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使农业大省成为农业强省,委员们给予了广泛关注。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粮食产区,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以来,连续五年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全国第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重大贡献。但同时,依然存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产业链不完整、种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构建‘产量、质量、效益、生态’四合一的新粮食安全观。”魏世锋委员表示,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进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三产融合”,为农民解决增收问题。“按现代生态农业要求转变生产方式。”魏世锋建议:藏粮于地,改变现有的掠夺式生产方式,种地养地相结合;藏粮于技,发挥黑龙江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技部门的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引导农民由重产量向产量质量并重转变。

“要转变观念,在充分发挥科技和土地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科学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田自身生产能力,是确保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民盟黑龙江省委在《关于加快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团体提案中建议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打造大宗农产品优势产业带;优化种养业结构,形成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农业结构;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刘清泉委员建议结合黑龙江“两大平原”改革试验任务,以产权明晰、股份量化、还权赋能、激发活力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卖得好倒逼种得好!”刘清泉认为,让“大粮仓”变“大厨房”,传统种养的收入比重要下来,加工和营销的收入比重必须提升。

“部分农民对流转土地的价格和年限心存疑虑,对入股等长期流转方式意愿不强。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机制不够规范,存在产权不明晰、财务不透明、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唐健春委员建议借助土地确权颁证契机,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放心流转土地。

目前,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等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粮食价格PK不过进口粮食,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在大会发言中指出:“减负是垦区粮食生产降成本的重中之重。”建议大胆创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编辑:薛鑫

关键词:黑龙江省政协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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