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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政策落地释放多重红利

2016年02月26日 14:13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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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国资委召开“国企十项改革试点”媒体通气会,首次公布公众关心的十项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这意味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已经从政策转向落地的关键时期。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和多位业内专家,深度解读国企改革试点内容。

  选三至五家实行董事会职权试点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落实董事会职权已经纳入十项试点,今年将在完善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三至五户企业进行试点,同时指导地方开展这项试点。

  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工作,国资委成立以来大力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目前已经有85户中央企业建立了规范董事会。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化运作还存在“有形无神”等问题,未发挥应有作用,根本原因在于董事会职权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为此,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开展了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选择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作为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的试点企业。

  “这项试点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依法落实董事会相关职权,完善董事会功能,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按照初步计划,该项试点工作将在原有中央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将落实董事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作为本次试点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目前,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待中央深改组审议批准后,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根据《工作意见》的要求,制订完善相关具体措施;试点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落实董事会职权,核心就是实现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这次试点更是在之前基础上的一次深化,把应该由董事会决策的权力交还给董事会,包括选人的权力,选聘经营班子的权力,真正在落实职权的同时同步落实责任,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为企业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国企改革 国企十项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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