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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闲置四年无人问津 缺配套更缺责任

2016年02月29日 15:00 | 作者:叶祝颐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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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矿山路老人仓村,4年前便矗立起了八栋“陕西安居”住宅楼,然而直至今日,这些大楼还未能启用。眼看着这么多廉租房长期搁置、住不进去,许多附近居民不解:难道这个“半拉子”工程还要这样撂着?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则称,该保障房项目确已单体竣工,待市政道路及相关管线建设同步完成后,该项目会“计划于2016年5月底前交付使用”。(2月28日《华商报》)

保障房项目早已竣工,只因配套市政道路和管线建设没有到位而闲置四年之久。这显然难言正常。在我看来,这至少暴露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保障房项目选址偏远,附近没有配套市政道路和相关管线,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其二,政府责任缺位,规划机制失灵。盖房前先通路、通水、通电,真的很难吗?值得追问的是,如果这里有商品房项目,政府配套设施还会如此滞后吗?在我看来,安居房因为缺乏配套设施而闲置,实际上是某些部门某些人选择性作为,缺乏应有的民生责任担当。

事实上,不仅西安安居工程因为配套设施缺乏而闲置,其他地方也出现过类似情况。2015年7月,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郝书辰曾披露,有些保障房项目进度缓慢,不能按期竣工,有些安居工程的房子建好之后长期闲置。新华社此前还曝光过贵阳市3万余套保障房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未及时投入使用的情况。

国土部、住建部等部门曾屡次强调,加快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土地供应,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强化工程质量。为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央还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但是,一些安居工程进展缓慢,就连已经竣工的安居工程也闲置浪费,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求房若渴的住房困难群众来说,这无疑是令人扫兴的坏消息。

虽说地方政府安居工程建设存在资金紧缺的情况,建设与安居房配套的市政道路和管线需要不菲的费用,但这不是安居房竣工闲置的理由。虽说住房消费业已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让群众“居者有其屋”,政府依然责无旁贷。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给困难群众提供公租房、安居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同样,安居房不是恩赐,而是责任。政府从土地财政中切出一块蛋糕,下决心压缩“三公”消费与其他公务经费支出,保证安居工程按时开工、竣工,完善安居房配套设施,加强安居房管理,把安居房配置给需要的群众,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与对安居工程建设、配置滞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地方对商品房开发很卖力。一方面,商品房立项、建设如火如荼;另一方面,低收入群众渴盼的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跟不上。在我看来,一些地方安居房闲置,除了相关部门不作为以外,实际上与安居工程项目选址偏远,配套缺乏等因素有关(西安安居楼闲置就是这个原因)。人家位于市区的棚户区被你改造了,你却把人家打发到一个交通不便、配套缺乏,平常看不到人影的地方去“安居”,政府的民生情怀何在?安居工程建设、配置滞后,某些地方政府实际上涉嫌选择性作为。

对于安居工程建设,既然中央有要求,民众有期盼,相关部门就要督促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安居工程保障任务,对于安居工程建设、配置滞后的地方,不能止于曝光、整改,而要明确罚则,启动问责程序。该问责就问责,该处罚就处罚,触犯了国家法律,还要启动司法程序。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撕下形象工程与GDP里看政绩的老黄历,多从民生角度考核官员政绩,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督促地方履行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供给责任。地方政府除了做到安居工程按时开工、竣工以外,还要注意安居工程选址与配套设施完善,提高安居房建设质量,并精确配置有限的安居房资源,让安居工程真正让民众“住有所居”。(叶祝颐)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安居房闲置四年 保障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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