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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序平:创新“创新制度”激发国企“双创”活力

2016年03月01日 09:48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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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国企改革与“双创”的融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对本报记者表示,要重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特有的制度优势,为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作出新贡献;同时,要通过深化科技创新体制制度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活力和动力。


据悉,在2016年1月国家举办的“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共有44家中央企业获得86个奖项。


楚序平

楚序平


毫无疑问,中央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始终是生力军、排头兵。楚序平认为,我们要有制度自信,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要继续发挥国有经济在科技创新中的领头羊作用,发挥“孙悟空探路先锋”的作用,在高投入、高风险的先导性、战略性领域承担必要的“探路”成本。“中央企业应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遵循‘创新、创新、再创新’的总要求,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提前部署、超前谋划,力争在基础性、系统性、前沿性科技研究中取得突破,大力提升科技供给侧的质量。”楚序平建议。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从客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加以解决。楚序平举例说,如央企存在研发投入不足不稳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市场化创新不够,效益导向不强;技术创新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着科研活动“行政化”问题;对科技激励不够,人才留不住;开放、互补、战略型研发还比较弱,市场化的并购研发还不够;企业家精神不足,难以形成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文化氛围,抑制了企业创新特别是商业创新中的革命性、颠覆性、原始性创新。


针对此类问题,楚序平建议,对于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当前特别需要建立激励相容的体制机制,国企“双创”要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他具体指出六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创新理念。对企业来说,创新不是象牙塔里单纯科研,而是运用新技术、新资源、新模式,创造新的商业价值;二是摆正创新主体。企业创新与大学科研不同,创新的主体应是企业家和科学家;三是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创新周期,完善创新者利润分享制度,大力探索创新者持股制度,大力探索合伙人制度;四是宽容创新的失败。宽容失败,这是企业创新的成功之道;五是创新创新的模式。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探索开放创新、并购创新,更加重视商业模式创新;六是创新创新的管理,努力实现国企管理制度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监管部门远离行业发展一线,远离企业国际竞争一线,要允许企业自行决定创新战略、行业战略,灵活调整企业主业投资和管理政策,防止企业成为关进“笼子”里的鸟。


楚序平认为,国有企业加强“双创”,一是通过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天使投资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二是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内部创新活力,推进企业组织扁平化、网络化、柔性化,加快建设开放拓展、分布汇聚、协同共享的平台型、网络型新型国有企业。


“总之,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双创’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激励相容的制度,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使创新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楚序平最后说。(孙琳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楚序平 创新 创新制度 国企 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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