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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途径为降低社保费率创造条件

2016年03月01日 11:16 | 作者:谭浩俊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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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7日举行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表示,目前我国的社保费率超过了40%,明显高出发达国家,建议迅速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主要是养老保险,在十年之内要下降一半,单位缴费从现在的20%降到10%。

降低社保费率势在必行

社保费率过高,已成为企业负担难以跨越的一条坎,也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大障碍。但是,事实又充分说明,降低社保费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养老保险费率,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搞不好,会造成养老保险收支矛盾爆发,引发严重的社会不稳定。

众所周知,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养老保险一直是以提高发放标准为主要目标的,几乎每年都在提高标准,以此增加退休人员的收入待遇,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让退休人员不出现不稳定现象。而为了满足养老保险标准不断提高的需要,有关方面也就不停地在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做文章,通过养老保险收费标准的提高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标准的需要。短期内还能基本满足,而随着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多,养老保险的收支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了,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收支缺口越来越大。

造成养老保险收支矛盾日趋激烈的原因,除了发放标准不断提高、发放人员不断增多之外,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多、负担重。因为,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能够形成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养老保险缴费机制,特别是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前的这些年,很多企业都没有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也没有缴纳其他方面的保险。所以,当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后,收支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地加剧了,收支缺口也越来越大,甚至有分析认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的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将高达18万亿。

到底收支缺口会有多大,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口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按照目前的征缴机制和收入来源,养老保险出现收支缺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且会缺口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尖锐。更重要的是,过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经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力越来越弱。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别说养老保险,就是就业也会出现问题。降低社保费、特别是养老保险收费标准,确实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迈过的一次坎。

那么,如何才能迈过这道坎,且不出现任何不稳定现象呢?笔者认为,可从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层面、三条途径入手,解决社会保险的费率过高以及社会保险的发放问题,避免因费率降低而出现社会不稳定现象。

近期:实现养老保险并轨

从短期来看,就是尽快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并轨的目的,除了解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问题之外,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化解养老保险的收支矛盾,避免在短时间内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现象。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切不可因为养老保险基金出现入不敷出现象而影响社会稳定。

很显然,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而且,目前地方政府也是负债累累。但是,不管地方政府债务有多重,养老保险并轨都是不可改变的事实,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化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才能为化解眼前的收支矛盾提供有效支撑。至于有些地方财政实力过弱,中央财政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支持一部分,其他部分地方从土地收入、财政存量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变现、地方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等方面予以解决。同时,对有的险种,如工伤保险等,可以适当降低费率或划转一部分到养老保险,以扩大养老保险的收入渠道,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创造条件。

中期:划转国企改革增值收益

从中期来看,国企改革的股权转让、土地转让、资产转让等方面收入的划转,也是化解社会保险收入矛盾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须注意,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国企改革,实质是错过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增加养老保险收入的最佳时期。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尤其是土地资产,都是广大员工的劳动成果积累下来的。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却全部低价转让给了经营者、战略投资者、接盘者。特别是土地,大多成为暴富的一种手段。如果在改革过程中,将土地的增值收益(包括改制以后的土地增值收益,都在改革时的转让文件上做好约定)按照一定比例上缴社会保险基金,就能够有效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的不足,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就不会这么大。所以,在以后的国企改革中,不管是股权转让收益还是资产转让收益,以及今后土地二次转让时的收益,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原则上,上缴比例为转让收益的10%~30%。这样一来,可以增加很多社会保险收入。

长期:加大社保制度改革力度

从长期看,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建立全国统一、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扩大养老保险征收范围、增加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满足养老保险的发放需要;另一方面,推行延迟退休制度,增加养老保险的缴纳人群,减轻养老保险发放压力。必要时,还可以对资本市场的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套现收入按一定标准征收社会保险费。这也是公平社会财富分配、更好地控制财富流失的重要手段。要知道,资本市场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套现,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对中小投资者的伤害也十分严重。如果大股东的套现收入是用于企业再投资、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还可以通过政策予以扶持,形成该扶持的扶持、该约束的约束、该贡献的贡献的良好机制。

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各项措施和途径取得的社会保险收入,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保险费、尤其是养老保险费征收标准的下调工作,在5~10年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能够下调10~15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因为,未来几年,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快速发展期,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会不断扩大的,也是能够为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降低提供有效的保证的。

总之,养老保险费征收标准必须降低、费率必须下调,前提是,不能给社会保险费、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缴发带来冲击。(谭浩俊)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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