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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户籍改革看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新突破

2016年03月02日 09:12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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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5日,重庆江津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当地村民的小孩转为城市户口。图片来源于网络

去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如何啃掉户籍制度改革这个民众期待的“硬骨头”,在今年全国两会将继续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去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

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含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等内容,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等。在《意见》规划中,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此后各省陆续出台了取消城乡户口政策文件,统称居民户口。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居住证制度暂行条例》,居住证制度也是针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解决如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七项办事的便利,实际上缩小了跟户籍人口公共服务的差距。同时,还鼓励各地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现在有些城市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比如福建省晋江市,它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30项市民化待遇,跟当地户籍居民差异已经很小了。

新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转移人口的落户限制。超大和特大城市的情况特殊,要专门制定办法。除了超大和特大城市以外,其它城市都要进一步降低了落户条件。比如,除超大城市以外,要放开大学生落户,要放开技术工人的落户。

编辑:刘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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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户籍改革 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全国两会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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