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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重点查办民生贪腐 对刑罚变更执行加强监督

2016年03月13日 09:1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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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君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整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大力度“打虎拍蝇”;部署国际追逃专项行动;及时介入重大事故调查。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频频放出“大招”。

近日,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力度,集中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重要岗位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谈刑罚执行监督

对“有权有钱人”刑罚变更加强监督

新京报: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情况的工作报告,在刑罚执行监督领域,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何?

胡泽君: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惩治预防犯罪的效果。从实践上来看,刑罚变更执行是容易滋生腐败、产生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环节,所以我们把其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对“减假暂”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突出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

另外,检察机关也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注意及时监督纠正应当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者不及时交付执行,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等行为。

新京报:如何防止花钱减刑情况发生?

胡泽君:检察机关特别加强了对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对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假释考验期长等重点案件,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调查、重新鉴定等方式逐一核实。

新京报:去年3月,中央印发了两个文件,严禁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这一年来,检察院系统发现的类似情况多吗?

胡泽君:截至目前,根据对高检院有关内设机构和各省级检察院报送统计表的情况汇总,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两个规定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记录司法内部人员打探、过问案件27起,已对3名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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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高检 民生贪腐 刑罚变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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