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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阳光规范发展PPP

2016年03月13日 11:47 | 作者:李忠峰 |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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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PP模式推进过程中,有关制度框架与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社会信用基础薄弱,投资回报机制与项目收入模式仍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提案建议对PPP模式的建设、运行全过程进行完善,实现阳光、规范推进。

近两年来,PPP模式发展迅速,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甚至出现一些伪PPP项目,出现一种把PPP变为第二种融资平台的趋势,需要警惕并加以纠正。提案称,这些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PPP的统一法律法规和规范。当前的规则设置常常一刀切,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主管部门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作出的规定,大多仅限于某个行业,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有的法规过多重视自身管理的需要,导致部门法规间存在冲突,难以有效衔接。

二是投资者的利益难以保障。在PPP的推进中,出现问题时,政府及其代表方的违约现象严重。虽然保障公众的权益确实应该成为特许经营的根本出发点,但是,对企业利益的漠视,一方面会打击社会资本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信心;另一方面也会加大投资的风险成本,而风险成本最终也将通过价格上涨、质量下降转嫁给消费者,最终还是损害了公共利益。

三是政府短期行为比较严重。PPP不是一次“婚礼”,而是一场“婚姻”,是一桩需要长期经营的事业。而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甩包袱”的思想,把提供合格产品与服务的责任转移给企业,急于摆脱政府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地方政府只关注公私合作的引资功能,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在合作合同中专门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给予投资者以保底承诺,甚至设定超越其自身履约能力的高固定回报率,从而为日后的合作埋下隐患。与此同时,在如何平衡合作各方的利益关系,如何保护公众利益和外部利益不受损害等方面却考虑不够。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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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进中央 PPP模式 提案 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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