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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应反映现代精神面貌

2016年03月14日 17:29 | 作者:单霁翔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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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4日电 长期以来,不论在中国还是世界的建筑设计领域,“浮躁风”甚嚣尘上,时尚建筑主导着主流的公共建筑领域,“新、奇、特、怪”的建筑形式被追捧,而建筑的本质被常常被遗忘,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提出“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等 一系列要求,为当前建筑设计指明了方向。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和文化,是城市文脉的体现和延续。中国文化在不断吸收优秀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民族的传承性。中国当代建筑不能摒弃优秀传统文化而凭空发展,更不能将中国当代建筑的根植于西方文化的土壤,而应坚持中国建筑创作的正确道路。

过去有一种片面的看法,认为代表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就是大屋顶,新建筑加上大屋顶就有了中国建筑的特点。实际上,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极其丰富。例如通过院落空间的布局,通过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形成中国建筑特色。从发展看,过去历代的建筑都是今天的传统,今天的建筑又是将来的传统,“中”不应只有大屋顶形式,可以根据社会生活新的需要,创造新的中国建筑形式,形成将来的传统。

创作现代的中国建筑,应从今日生活出发,满足现代的使用要求,反映现代的精神面貌。今天应该摆脱以国外的评价体系左右中国建筑设计的状况,真正构建起属于中国的建筑理论体系。(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单霁翔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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