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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提名美最高法大法官 国会参院共和党反对

2016年03月17日 09:2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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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当地时间16日在白宫玫瑰园宣布,他提名63岁的联邦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首席法官麦瑞克·加兰德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中新网3月17日电 综合报道,根据白宫办公室消息,美国总统奥巴马于当地时间16日上午宣布提名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加兰德(Merrick Garland)填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空缺。然而参议院共和党人对此表示反对,称不会举行听证会。 

据报道,奥巴马16日在白宫玫瑰园宣布了最高法大法官提名。他说:“坐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的人是美国法律的仲裁者,今天我的提名人选,不仅拥有最犀利的美国法律思维,他也能将庄重、谦逊、正义和优秀的品格带进工作中。”

加兰德将于当地时间17日前往国会,与参议员们见面。然而参议院表示,不会像往常一样,对大法官提名举行听证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表示,即使与加兰德见面,也不会举行听证会。

参议院多数派领袖、共和党参议员米奇•麦康纳明确表示,参议院将不会在2016年通过任何大法官提名,要把提名的机会留给下任总统。

加兰德来自芝加哥,毕业于哈佛法学院。他曾在美国司法部任职,1997年4月被任命为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并在2013年2月晋升为首席法官。他将成为美国第113任大法官。

美国媒体此前报道称,了解筛选过程的人士表示,被考虑的人选范围已经缩小到三个人:加兰德、同一法院法官斯里尼瓦桑(Sri Srinivasan)和位于加州的第九上诉法院法官瓦特福德(Paul Watford)。

今年2月12日晚,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在得克萨斯州西部一处度假农场逝世,享寿79岁。斯卡利亚1986年获里根总统任命为大法官,是任职时间最长的大法官,也是9名大法官当中最知名的保守派。

美国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大法官为终身职位,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最高法院拥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有权裁决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总统最多只有8年任期,由于大法官是终身制,一当往往就是数十年,所以他们对美国的影响力甚至远超过提名他们的总统,被誉为“总统政治遗泽的守护者”。

编辑:曾珂

关键词:奥巴马提名美最高法大法官 共和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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