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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听听民主党派怎么说?

2016年03月18日 10:0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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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当前,中国正“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面临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和孤独终老的巨大挑战。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8亿,占总人口的10.1%。健康保障服务需求日益凸显,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问题将成为中国未来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民主党派在养老问题上“共同发声”,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从全局或局部的不同视角,为养老问题提供了多种意见建议。


为我国失能失智老人撑起“保护伞”

民革中央


据最新统计显示,我国现有失能失智老年人口超4000万,受他们的养老及医疗问题直接影响的家庭约1亿户。这些失能失智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成为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中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将继续发展。

为此建议:

一、加快构建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当前的失能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主要是一种选择性社会救助模式,覆盖面比较小,保障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服务需求。在面向全民的长期护理费用保障机制建立之前,应对现行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予以改进完善,尽快建立统一的以需求为导向、以长期照护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1. 明确界定受益者对象。建议对低收入长照对象(作为第一类受益者)提供基本服务所需要的全额补助,对超过一定收入水平的长照对象(作为第二类受益者)提供照护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助。第一类受益者必须同时具备重度失能和低收入两个条件。第二类受益者只有重度失能、自付一定比例照护费用的限制。在财政能力允许时,受益者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中度失能老人。

2. 制定城乡统筹的服务标准。财政补贴制度受益者应得到所需要的基本服务,包括基本医疗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要对受益者进行评估,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提供满足其基本需要的标准化服务。可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制度上鼓励受益者接受实物服务,缩减现金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

3. 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评估监督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救助式长期照护模式的重要环节。目前,各地比较重视对服务提供者的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但在资金使用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管理,亟待建立长期照护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制度。在实施财政保障式长期照护制度的发达国家,对社会组织占主体的服务提供者都有比较严格的评估监督制度,一些国家还专门建立了机构照护检察官制度。我国也有必要建立长期照护服务评估监督机制,对提供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家庭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研究实施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制度

目前在医疗机构中,失能失智老年患者所占比例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居高不下,医保支付部分大幅增长,个人自付部分也成为越来越大的负担,对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尚未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之前,有必要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制度。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养老 民主党派 失能失智老人 失独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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