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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游“国标”要有制度刚性

2016年03月21日 13:53 | 作者:何勇海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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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以上老年旅游者在报团前需要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旅行社应为包机、包船、旅游专列以及百人以上的老年团配备随团医疗人员,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国家旅游局日前出台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银发族”的出行保驾护航。(3月20日《北京日报》)

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老年游出台的国家级行业标准。近年来,老年游市场发展蓬勃,但由于行业规范缺失,老年游的长远发展存在不小的隐患。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愈发显现,老年游市场必然还要扩大。为之出台一个“国标”,解决老年游面临的窘境,有利于做大这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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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更要看到,“国标”出台易,认真执行可能难。有法律人士说,这个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是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除非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

从现实看,这个“国标”恐也难落实。从多处报道看,要成年直系家属签的字是免责声明,不要说75岁以上老人报团出游要签订免责声明,由于保险公司不受理70岁以上年龄者的保险,不少旅行社连70岁以上的老人都不收,最多要求不能超过75岁,尽管有些老人再三表明自己身体健康,仍然被拒绝。尤其是“要随团配备医生”,显然会增加旅行社组团出行的成本,如果将配备医生的成本转嫁给游客,又要增加游客的团费支出,自然也会削弱旅行社及其旅游产品的竞争力,“随团医生”很难常态化运行。

从游客角度看,这个旅游服务规范中要求签定的“免责声明”,也主要是为了便于旅行社规避责任,这样的条款对于游客而言,恐怕也难以接受。老年旅行团确实会有诸多难以预料的事情出现,除了老人可能在行程中突然发病之外,也可能有旅行社安排的饮食不合理、安排的行程不科学、安排的座位不妥当等之故,提前就签定了“免责声明”,游客如何维权?正如一律师所说,旅行社将老人带出去,也具有平安带回来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免责声明”,游客可以拒绝签字。

由此观之,老年游市场确实需要一个“国标”,但有了这个“国标”,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规范参差不齐的老年游市场,还需要在日后通过修订,增强这个“国标”的制度刚性,对老年游市场仍需要常态化的刚性执法,以保证老年游客的权益不受损害。(何勇海)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老年旅游规范 老年团随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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