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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慈善法实施答问:开创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的新局面

2016年03月23日 20:21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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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题:努力开创以法促善 依法行善的新局面——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慈善法实施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刘奕湛、王思北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记者近日就慈善法实施有关问题,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弘扬慈善文化 规范慈善活动

问:请介绍慈善法的调整范围。

答:慈善法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为宗旨,不仅规范慈善活动,同时明确政府在监管和促进等方面的责任,保障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慈善法,是慈善制度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立足我国国情,结合慈善活动发展的趋势,广义界定慈善活动,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以及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防止污染和保护环境等领域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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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政部 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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