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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在青岛调研“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2016年03月25日 13:57 | 作者:代桂云 王学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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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青岛3月25日电 (记者代桂云 通讯员 王学刚) 3月23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翟鲁宁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就“进一步规范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在青岛调研。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希望省政协就此进行专题调研。为此,山东省政协将“进一步规范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列为2016年工作要点,同时作为专题协调题目。

乱停车、乱收费,卫生死角,道路施工恢复慢……这些城市管理中的“乱、脏、慢”现象,已成为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在调研组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青岛市常务副市长牛俊宪认为,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为了破解城市管理难题,2013年青岛采取“先联合执法后综合执法”的方式,先后在胶州市、黄岛区开展试点。2014年12月,青岛整合城市市政公用、城建、园林、城管执法、爱国卫生等机构的城市管理职责,组建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加挂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逐步构建起统筹管理、和谐执法、精细服务的“大城管”格局。

综合执法试点开展以来成效如何?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波介绍,该局于2014年12月组建,在城管执法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将国土、海洋、交通、文化执法整体划入综合执法范畴,适当扩大了环保执法的范围,并引入旅游执法,彻底解决了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

调研组对青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青岛的探索主要有以下特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常务副市长分管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执法范围跨领域整合,解决了多头执法扰民问题;创新了综合执法模式,对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调研组建议,各部门要做到协调联动;通过出台相关法规等措施,解决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不断探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省政协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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